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本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依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根据国家信访局下发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以及我局下发的《关于落实绿化市容(林业)领域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通知》(沪绿容办〔2016〕26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绿化市容行业信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二、明确要求,耐心疏导
各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要按照国家信访局下发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要求,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投诉请求等,且应当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既有法定途径解决的,要加强说服劝导,确保依法依规。
三、分类办理,规范程序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数量集中、问题突出的信访事项,明确法定途径,根据局下发的《关于落实绿化市容(林业)领域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确保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各单位在积极推进依法分类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的基本框架和办理方式。同时,要注重对信访人的宣传与引导,减少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在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局信访办。
附件:市绿化市容局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doc
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