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19:42:1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本市机构改革总体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依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根据国家信访局下发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以及我局下发的《关于落实绿化市容(林业)领域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通知》(沪绿容办〔2016〕26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绿化市容行业信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二、明确要求,耐心疏导

各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要按照国家信访局下发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有关要求,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投诉请求等,且应当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既有法定途径解决的,要加强说服劝导,确保依法依规。

三、分类办理,规范程序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数量集中、问题突出的信访事项,明确法定途径,根据局下发的《关于落实绿化市容(林业)领域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确保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四、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各单位在积极推进依法分类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分类办理信访事项的基本框架和办理方式。同时,要注重对信访人的宣传与引导,减少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单位在推进过程中好的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局信访办。

  

附件:市绿化市容局主要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doc

  

上海市绿化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