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4/14 17:16:13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2015年市绿化市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党政混合类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都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定期组织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进行信息公开规定和法律法规知识全员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促进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工作,全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完善日常管理工作

继续推进“一门式”受理模式,为邮寄和当面提交申请提供便利,即时接收通过政务外网提交的申请,缩短受理和办理时间,加快办理进程,极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实效,全年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期办结。在局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的更新时,对原有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与重建,完善公文类信息和日常参阅类信息的制作、审核和发布流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制作办理流程。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审定公开类型。公文制作后通过电子系统及时将公开的信息予以发布,并定期报市档案局备案,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查阅的方便性。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草案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在制订过程中积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正式发布后再次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行政许可的政府信息公开

完善行政许可目录,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中,提供许可事项的在线受理、办理状态、结果、表格下载、办事指南、监督投诉和咨询等多项服务。行政许可工作公开透明,申请人可通过平台实时了解申请办理情况,市民也可以通过平台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

4、财政专项资金的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专项资金的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做好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做好年度“三公”经费公开,切实加强对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评议。

5、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局门户网站上建立“互动平台”和“便民信息”两大服务栏目市民反映良好,使政府部门与市民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便民信息分类清晰,提供家庭养花、宠物饲养等常见问题的专业解答,直观展示郊区果园特色线路、绿色地图景点等信息,实时发布节假日公园入园人数、主题活动、出行提示等信息,方便查询。同时加快市民反映情况的及时反馈。

“上海绿化市容”政务微博是发布信息的重要渠道,及时发布行业权威信息、社会热点信息和便民服务信息,以在线交流的形式,与广大市民开展互动交流,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局直属多家单位开通了官方微信,受到了广泛关注,加强了与市民的互动,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开展多项在线讨论活动如文明公园评比、城管规范执法、环境卫生评比、大型花展和公园主题活动意见征集等,网友的意见得到了采纳,提高了公共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