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大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严禁餐厨垃圾饲养生猪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8 16:46:22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农委、城管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针对国家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导组对本市防控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大本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严禁餐厨垃圾饲养生猪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阻击战

鉴于本次非洲猪瘟疫情管控形势的严峻性以及我国居民饮食结构对猪肉的依赖性,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阻击战。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农委、城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餐厨垃圾全链条监管责任,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垃圾传播的链条,全面禁止餐厨垃圾饲养生猪,禁止餐厨垃圾非法外运。

二、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全面排查、全量申报、全覆盖收运,确保餐厨垃圾流量流向可控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处全程监管力度,确保餐厨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1、全面排查。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杜绝非法收运,重点检查收运后餐厨垃圾处置流量流向,严防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非法外流餐厨垃圾、将餐厨垃圾作为饲料直接进入动物养殖体系,特别是出现餐厨垃圾喂猪等情形。若发现未按照规定实施收运或送到指定场所处置的,应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吊销许可证照。

2、全量申报。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大餐厨垃圾源头管控力度,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产生单位名单基础上,全面梳理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申报情况,对名单内未进行申报的产生单位进行上门督导,今年年底要全面实现餐厨垃圾源头申报率达100%。对于未按规定申报、交付餐厨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及时通报城管执法部门并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3、全覆盖收运。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收运单位做到收运作业全覆盖,收运单位对既定区域内所有完成申报的产生单位的餐厨垃圾应当做到应收尽收,今年年底要全面实现餐厨垃圾收运覆盖率100%,全覆盖收运餐厨垃圾后无处置去向的,可以按照餐厨垃圾应急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三、形成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餐厨垃圾违法收运行为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农家乐等餐厨垃圾申报及收运管理较为薄弱的区域进行检查。若检查中发现存在餐厨垃圾未按规定申报、非法收运处置、运往外省市处置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移送城管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做好调查取证等案件查处工作。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将建立专项机制用于奖励举报餐厨垃圾非法运往外省市处置等违法行为的人员。

各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方案,要求每月对上述区域及收运处置企业自查不少于1次,检查内容为名录内产生单位申报完成情况、餐厨垃圾交付及收运作业覆盖情况、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去向及相关台账记录等,当月检查结果应形成专报,并于次月的10日前报送至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邮箱地址附后)。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将于年前联合城管执法等部门对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区农委应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养殖环节的专项检查,严格禁止餐厨垃圾饲养生猪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农户散养生猪时使用自身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饲养的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利用餐厨垃圾饲养生猪情形应及时告知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及城管执法部门,由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及城管执法部门倒查餐厨垃圾来源,确定违法行为人,严厉查处。

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应组织开展查处餐厨垃圾违法收运处置专项执法活动,对餐厨垃圾未按规定申报、交付以及非法收运处置等行为严格查处,重点加强道口检查,严厉打击餐厨垃圾运往外省市处置等行为,并及时将处理情况通报绿化市容、农委等相关部门。

加强餐厨垃圾全链条管理、执法工作,打好非洲猪瘟阻击战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合力,总结经验,将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常态中去,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