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8 15:26:15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我局收到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16号提案“关于先行于全国在本市和长三角区域将‘白色污染’治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战役的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塑料购物袋、地膜和塑料包装等易造成“白色污染”,危害生态环境安全,影响人体健康,亟待消减和治理。 为此,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限塑通知》,根据相关要求,本市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通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13号)。明确从2008年6月1日起,上海市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从源头上保证了这项政策的落实。 为稳步推进本市“限塑令”的贯彻落实,上海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从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齐抓共管,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又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执法,使得全市“限塑”工作成效明显,也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销售使用行为的监管力度,查处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塑料购物袋企业质量档案,实现动态建档。同时,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违规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对生产不合格塑料袋的生产企业,依法督促整改。商务部门认真组织、引导和督促零售,以主要商圈、大型商场、连锁经营企业和标准化菜市场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限塑”工作有序进行。 此外,本市结合全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推进以及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3·15”消费者日、创建平安市场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努力营造“限塑”的氛围,不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性,同时通过与各类便民服务活动与市民互动,宣传“限塑”理念。 经过多年的贯彻实施和宣传引导,本市“限塑”工作成效初显:本市企业生产的塑料购物袋产品占比大幅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超薄塑料购物袋基本停止使用;使用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收费,明码标价;塑料购物袋替代品也日渐丰富。不容否认,随着外卖、快递产业的发展,本市“白色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结合建议,下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依法治理,做好塑料包装管理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在2019年1月31日由市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7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上海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法规,具有强制性,其中明确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同时规定一次性物品,应当有利于保护环境。为全面实施《条例》,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9〕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要求“推动旅馆、餐饮行业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消费,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目前我局正与市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明确具体操作办法,针对旅馆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共机构一次性物品提供和使用,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推进政策落地。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将违规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一次性餐具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列入“双随机”检查事项。 2019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在本市推广应用绿色包装和回收利用技术、材料,推进快递物流包装减量化。2020年,上海协议客户电子面单使用率达95%以上,减少纸箱和胶带的使用量,减少二次包装,鼓励电商平台提供绿色包装选项,对绿色包装实行计价优惠。试点开展“逆向物流”回收包装,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在内的多方协同回收体系。 近期,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本市将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市特点,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构建信息互通,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加大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和实效。

二、完善相关经济支持政策

塑料包装作为回收品类中的低价值可回收物,面临价格低、收运成本高、人工成本高等问题,在市场化运作中难以形成价值链,大量塑料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清运渠道,在资源浪费的同时也增加了生活垃圾清运的负担。针对市场失灵的生活端低价值可回收物,2018年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四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按照“以区为主、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的原则,对塑料包装盒、包装袋、玩具、泡沫塑料等塑料制品进行补贴,旨在依托各区完善分类、回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并通过适当补贴以弥补价值链,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渠道,促进塑料制品源头减量。

三、鼓励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多项工作倡导使用绿色、环保的外卖餐饮包装,力争最大程度降低外卖餐饮包装对环境的影响。一是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和相关第三方平台联合有关专家,研究外卖环保餐盒团体标准,2018年4月,网络餐饮服务外卖用纸碗标准、送餐袋标准和管理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已经发布。二是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制定环保外卖餐具推进方案,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三是推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入网商户中推广环保餐具。目前,相关平台已在本市普陀区和长宁区的部分商户中试点推行环保餐具。

四、强化塑料制品处理管理

一是提高地膜、泡沫塑料等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效率。我局将可回收利用的塑料制品列为可回收物,并出台了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意见,鼓励回收企业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同时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建设,提高塑料制品的回收、转运能力,提高回收利用效率,截至2019年5月31日,全市村居层面可回收物服务点累计建成6106个,街镇层面可回收物中转站建成121个,长宁、宝山、松江、嘉定、奉贤、崇明还建成了大型可回收物集散场。 二是强化保洁作业,减少“白色污染”。强化本市居民区、商场、道路、公共场所、河道等区域保洁作业质量,避免塑料制品被随意丢弃,防止塑料制品进入自然环境当中。 三是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应对塑料制品增量。目前本市正在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置设施,到2020年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杜绝对塑料制品进行填埋处理,严格控制塑料制品对土壤产生污染。本市已出台的主要排放指标全面对标欧盟20000排放标准的《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本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全面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排放指标进行在线监测,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五、加强长三角区域白色污染联防联控

一是启动编制跨界河湖“一河一策”。为能够更好的因河施策,对症下药,本市启动了省际跨界河湖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制定编制大纲,委托设计部门逐条河道、逐个湖泊进行现场踏勘,排摸沿河污水排放口、违法建筑等情况,从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管养等方面梳理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对应解决措施。 二是建立跨界河湖水葫芦防控联动机制。2018年,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下简称“太湖局”)组织召开太湖流域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联合防控座谈会,我市联合江苏、浙江两省相关部门组建防控工作组,建立通报制度,共同对苏沪、浙沪边界主要河湖水葫芦进行防控,实时共享重点区域水葫芦防控信息,确立以水葫芦打捞为重点的水域垃圾合作打捞机制,全面加强上下游联合水中塑料垃圾打捞工作。。 下阶段,本市将依托河长制平台,制定区域重点跨界河流上下游联动、水岸联动专项治理方案并加快推进,深化流域省际边界地区水葫芦防控协作机制。强化综合整治协调推进机制,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依托太湖局建立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三省市协调平台,对接“一河一策”,明确责任和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巡查力度,积极主动做好水域管理养护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塑料垃圾对水域环境的影响。

六、加强宣传力度

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组织开展垃圾立法宣传“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系列活动,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全面营造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加大塑料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白色污染”的重视,号召市民践行绿色生活,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发动环保志愿者开展“限塑运动”,禁止随意丢弃塑料垃圾。 虽然采取了上述措施,但“白色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断完善塑料垃圾的管理政策,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监管、严厉处罚,努力妥善解决白色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