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区管理深入人心 自律自治多姿多彩
发布时间:2018/2/22 13:35:36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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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产生了深刻印象,广大商家、市民积极履责,践行“我的门前我清洁,我的区域我负责”的承诺,塑造了自律、自治、共享的社会新风尚。全市各区、各街镇也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区域和业态特点,指导建设了一批卓有成效的责任区自律组织。

黄浦区半淞园街道将原有的道路管理管委员会会与自律委员会相结合,共同检查、互相协作,建立了交叉督管机制,提升了工作效率,达到了共治、共享的良好效果。闵行区吴泾永德路步行街成立了市容环境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时常与路段联络员和商户代表沟通联系,定期开展文明商户评选活动,奖优罚劣,促进自治落实。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引入区域化党建管理服务机制,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社区民警、居委会代表、产权人及经营户代表、居民代表参与,组建芝川路自治管理协会,行使门责制日常管理职能,增强商铺经营行为规范性、自觉性。

下一步,上海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将牵头开展责任区管理自律自治组织的规章、导则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自律组织的建设和日常活动,促进自律组织良性发展,真正发挥出社会自治、共治的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