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市容环境领域不文明陋习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6/8/9 10:00: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 赵峰

 
  2006年初,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国迅速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巨大共鸣。如何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化为日常文明行为是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所在。目前,上海正在结合筹办世博会,提升城市软实力,开展“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尝试化“荣辱观”为“荣辱感”,从治理顽症陋习,规范公共行为抓起,实实在在地践行荣辱观。其中,“公共场所乱抛杂物”陋习被明确为2006年治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本文结合这一实践活动,对治理市容环境领域不文明陋习略作阐述。
  一、转变治理理念
  “公共场所乱抛杂物”一直是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状况的突出顽症。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上海就将“不乱扔垃圾”纳入“七不”规范,但治理效果并不明显,究其根源,是治理理念出现偏差。一是政府习惯于搞“群众运动”,强调了政府的管理方法和群众的义务,未能有效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原动力;二是社会公众习惯于跟随政府意志,缺乏社会责任和公民意识,特别是在公共领域普遍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心中想着“反正垃圾会有环卫工人清扫”,便对“公共场所乱扔垃圾”习以为常。在上海市开展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要以“保护社会公众环境权利”为指导理念,政府部门应站在强化市容环卫公众参与的高度,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公民应享有的环境权”,以及对“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抨击是维护自我环境权利的实际行动,进而以主人翁的姿态自发参与到顽症陋习的治理活动中。
  “公共场所乱抛杂物”顽症陋习的治理,还存在着克服治理任务面广量大、治理对象分散无序、治理法规较为单薄等现实困难。按照“切口小,声势大,效果显”的要求,治理活动应将培育“杂物请入箱,杂物随人走”的文明行为习惯作为主要目标,率先聚焦空港、铁路、水运客运港、长途汽车客运站等“四大门户”,以及影剧院、赛场、展馆、公园、广场、商场、机场、车站、主要景观道路、主要旅游景点等“十大公共场所”,在人流密集点上开展集中治理,形成一批点上的强大声势;同时,在中心城区,特别是世博会区域周边社区,在人群聚居点上开展各类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市民环境公德意识,形成面上的支撑氛围。“点上治理”聚焦管好“看得见的手”,减少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面上呼应”聚焦管好“看不见的手”,改变漠视公德的不文明观念,两者互为支撑,共同形成“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的宣传整治强势。
  二、创新治理载体
  “公共场所乱抛杂物”顽症陋习的治理,必须紧扣激发全社会创建热情这一理念,依据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市民两大践行主体的不同特点设计活动载体。在“四大门户”和“十大公共场所”率先推行“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承诺制,各类场所以及大型户外活动组织者向社会公开承诺,既做到“自扫门前雪”,又做到“管好往来”,“自扫门前雪”就是加强自我管理,承诺规范废物箱设置管理、提高门责保洁水平;“管好往来客”就是强化社会责任,承诺主动引导过往人群文明投放垃圾。各场所要明确公布“营造宣传氛围、完善废物箱配置、服务人员示范、现场引导劝阻、内部曝光警示”等践行承诺措施和其他因地制宜的特色举措。由新闻媒体在各类公共场所开展选点采样,跟踪报道,定期公布相关监测数据,动态反映践行成效。以承诺制的形式,激发各类公共场所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中力量抓好点上治理。
  在社区开展“文明环境大家谈”、“文明环境大家评”、“文明环境大家护”等系列社区宣传实践活动。广泛组织市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代表,以座谈等形式,增强“文明在我手中”的公德意识,抨击“公共场所乱抛杂物”陋习,倡导“杂物请入箱,杂物随人走”的文明习惯。在座谈的基础上,每月定期组织市民代表对社区市容环境进行巡查评议,重点收集正反典型,运用社区“曝光台”等阵地,予以公布。在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小区每周组织的市民清洁日活动及志愿者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市民在践行活动中宣传、教育、带动其他周边人。新闻媒体也将广泛参与宣传整治活动,通过选点采样,跟踪报道,定期公布相关监测数据等多角度、多层面的宣传实践活动,逐步培育文明的行为习惯,为在点上突破顽症,形成有力的面上支撑。
  三、完善治理机制
  为保障公众参与载体的有效运转,并取得有效的成果,还需要建立“舆论引导、行业示范、公众参与、法律警示”四位一体的长效治理机制。
  ——舆论引导,注重正面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将“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活动内容纳入各类宣传通道,形成以“乱抛杂物”为耻,以“杂物入箱”为荣的舆论氛围。抓媒体造势,直击陋习现场,弘扬公德楷模;抓网络互动,加强行业与社会市民的互动;抓阵地宣传,使宣传用品进社区家庭、进公共场所;抓礼仪教育,结合“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使活动要求进入千家万户和社会各界。
  ——行业示范,注重完善公共服务与行业人员带头践行相结合。完善各类区域的废物箱设置和管理,为市民践行提供硬件支撑,率先在四大门户、十大公共场所、主要景观道路及周边中小道路做到“环卫有设施”,并提高废物箱设计的人性化水平,方便投放垃圾。率先在市容环卫行业人员、城管执法队员以及公交始末站工作人员和公交司乘人员、出租车驾驶员中开展“示范践行活动”,带头做到“垃圾请入箱,垃圾随人走”,为市民践行提供示范榜样。
  ——法律警示,注重依法惩戒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梳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针对“公共场所乱抛杂物、乱吐痰”等不文明陋习的法规条文,逐一制定专项执法方案,以景观道路为重点区域,针对不文明陋习,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惩戒陋习,教育警示。
  开展“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我手中”宣传整治活动不仅能为治理“乱吐痰、乱设摊、乱招贴”等市容环境领域不文明陋习提供有益的借鉴,也将对进一步强化市容环卫公共参与,乃至增强市容环卫社会管理效能产生积极的影响。

 
(作者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