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构建现代和谐的城市管理
发布时间:2007/7/16 15:08: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访《现代城市管理概论》作者、中共长沙市委委员、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吴念公
杨人 
 吴念公,生于1954年11月,湖南平江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南大学硕士。1989年以来,一直从事城市管理工作,2000年12月起,担任长沙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年出版《现代城市管理概论》一书,是全国行业第一部较系统的城市管理专著,在行业中产生深远的影响。该同志系中共长沙市委委员,长沙市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湖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受本刊编辑部的委托,日前笔者特地专访了吴念公同志。
    笔者:吴局长,您好!您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已经18年了,而且又出版了一本这方面的专著。您是否能给我们从理论上概括一下城市管理这项工作好吗?
 吴念公:我认为,城市管理是管理者为了使城市良性循环和发展,达到既定的各种目标,而有意识、有组织、不断进行的调节活动。
 笔者:那么,请您谈一谈这种调节活动的含义,或者从前瞻性的角度看,有些什么观点?
 吴念公:我认为,城市管理应树立四个基本的观点:一是系统运行的观点。要动态地分析城市系统总体。城市系统由许多要素和子系统构成,是一种“活”的有序结构。构成城市系统的各要素不是孤立的,互不相干的,而是不断交换物质、能量、信息,经过各要素间的联系使城市整体不断新陈代谢,表现出生产特征的。用系统运行的观点指导城市管理,就是要注意协调城市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协调好城市系统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整体最优的观点。城市管理,要追求的是系统运行的最优化。最优化是相对而言的,就是在一定条件下努力寻求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这是城市管理的出发点。三是战略发展的观点。现代城市发展速度快、集聚效应大、辐射功能强,要求城市管理有更开阔的视野和更远大的眼光,把研究城市本身的现状与研究环境、研究未来结合起来,洞察全局,审时度势,抓住有利时机,进行战略决策。四是实践第一的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衡量城市管理工作成效的尺度。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讲求实效,摆脱种种思想束缚,大胆进行有利于城市发展的各项改革。
 笔者:您长期从事城市管理工作,一定积累了许多实践经验。从实践上升到理论的方法来说,您认为城市现代化管理具有哪些基本的理论特征?
 吴念公:我们说,城市管理是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以行政管理为主的系统管理行为。现代管理的理论超出了x理论、y理论、泰罗科学管理的思想,其主要特点是:一是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突出了经营决策的问题;二是推广使用了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工具,运筹学、数学、统计学等原理和方法被广泛采用,控制论、自动化和信息系统等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发展;三是行为科学研究及应用得到加强;四是系统管理理论受到人们重视;五是加强因势利导,权变理论的应用受到重视。在现代管理理论中,各学派非常庞杂。各学派之间在历史渊源与学术思想体系上又相互影响,且各具特色,这对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都具有重大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并且成为城市管理实践的理论基础。但是,城市管理不同于企业管理,它是国家授权于城市政府,由城市政府对整个城市系统实施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调节行为,既以法律法规条例为准则,又以强有力的行政措施作后盾。
 城市的行政管理体现在城市管理体制上,它是指管理城市的各级、各部门的组织结构模式,地位、作用、相互联结关系及其职责权限的划分。      城市管理以行政方法为主,并不排斥其他管理方法的辅助。其他城市管理方法主要有法律方法、经济方法、咨询方法和教育方法四种。城市管理植根于现代管理,又超越于现代管理理论,既是一种系统管理,又是一种综合管理。
 笔者:据了解,您是全国第一位出版了城市管理专著的城管局长。您在学术研究方面一定有独到的见解。请您谈一谈您的新见解好吗?
 吴念公:我认为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一门系统的、完善的“城市管理学”。我国的城市管理,实践尽管还很不成熟,但它毕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包括正面的经验和反面的教训。而且,管理的现实迫使我们必须对管理实践的经验教训及其种种问题,进行科学的思考,从中总结、概括、提炼、升华,寻求并深刻认识城市管理的关系,以有效地指导城市管理实践,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避免一次又一次白交“学费”。可见,城市管理学的建立,是一项十分紧迫的科学任务,也是一项需要广大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共同努力才能逐步实现的任务。

 虽然,城市管理在人类历史上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但是,城市管理学的研究直到今天才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我国,对城市管理学的零碎研究还是近几年的事,它还刚刚处于萌芽阶段,而其强大的应用生命力却昭示无遗。我国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相对于城市管理实践的发展是严重滞后了。这就迫切需要众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重视这一门学科,并积极地参与这门学科的研究和建设,使其蓬勃发展起来,充分发挥其巨大的指导作用,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
 笔者:近年来长沙,城市管理取工作得了显著成绩,各种大型整治的推进,使长沙这座山水洲城变得更加的清新靓丽。与此同时,城管执法人员同执法对象之间没有发生特别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市民对城管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您认为是什么举措,促使了这种“和谐”局面的产生?
 吴念公:党中央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关注民生的要求,对于城市管理来说,就是要致力于构建现代化的、和谐的城市管理。我曾经在2006年提出了一个观点——城市管理“不是治民,而是便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近年来,长沙市城管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胸怀全局,树立“大城管”意识,依法严格管理城市,为企业、市民排忧解难,不断增强管理和执法的社会效果,争当和谐的主力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绩的取得,缘于在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同时,不断强化“民本”思想的管理理念,在实践中强化“七种意识”,提高“五种能力”的举措,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实现了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和谐发展。
 我认为:城管人员要强化“七种意识”,具体来说:一是“敬业意识”;二是“模范意识”;三是“服务意识”;四是“廉洁意识”;五是“效率意识”;六是“创新意识”;七是“形象意识”。要提高“五种能力”:一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二是努力提高思想教育工作的能力;三是努力提高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四是努力提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能力;五是努力提高准确流畅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我们提出的“七种意识”和“五种能力”,其中的每一种“意识”和 “能力”,都有具体的内涵。我们把这种内涵上升为一种可操作性的要求,使得这“七种意识”和“五种能力”在实践工作中得以运用和落实。
 比如,强化“服务意识”。这方面,我们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把是否有利于群众作为我们工作的衡量标准,充分考虑群众的生计问题。依靠法律法规,用可接受的方式来履行职责,维护市民的公共利益。再比如,“努力提高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在这方面,我们要求城管人员做到:一要冷静,遇到矛盾和问题不慌张,保持清醒的头脑;二要善于分析问题,对症下药,果断采取有效的处理办法;三要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四要学会依靠组织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笔者: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宣传教育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