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稿:建立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水平 ——访上海市六部门环卫职工收入状况联合调研组组长、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巡视员刘磊
发布时间:2012/9/10 13:42:53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王 洺 王玉华 

  编者按   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行政水平的必然趋势。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六部门组成环卫职工收入状况联合调查组,在深化改革中探索出了一条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的新路,推进了社会公共管理,以此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本刊特以专稿形式,集中推出一组有关文章,以飨读者。

                                                                                刘磊巡视员在接受作者专访

 

  在绿化市容行业中如何促进环卫队伍的稳定?怎样提升城市环境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日前,笔者专访了由市绿化市容局、市总工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六部门组成的环卫职工收入状况联合调查组组长、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巡视员刘磊。

  笔者:去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六部门《关于建立环卫行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水平》的文件,引起了上海乃至各地城市的积极反响,特别是在市容环卫行业中非常引人注目和期待。我们知道2008年市政府机构改革后您一直担任了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的党组副书记,在这次六部门联合调研中您又担任了工作组组长,可谓是全过程参与、全过程领导。同时,我们也了解到环卫综合改革后,环卫作业已按企业运作而走向市场。那么,请问为什么政府还要管这件事?对此您有何看法和体会?
  刘磊:首先,城市环卫工作是为大众公共利益服务的公益事业。环卫行业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生的基础性事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这个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得到了政府和老百姓的认可。我们说公益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作为根本目标。环卫行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城市环境保障和服务的公共产品,是为社会公众共同享有的。这种公共的环境保障和服务,不是由社会直接从环卫企业中购买,而是采取政府购买的形式来获取的。环卫综合改革后,政府不仅是市场的监管者,同时也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其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整洁优美的环境服务。
  其次,上海是一个发展中的特大型城市,在快速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城市建设和管理进程不断加快,环卫行业的保障服务与市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仍然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按照党的十六大对政府职能作出了四项界定,就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管理的职能已经转变,2004年环卫行业“事转企”综合改革后,企业也已经走向市场,当然政府是不可能直接管到像职工加工资这样的事了。但是,环卫行业确实存在着职工收入增长缓慢、队伍出现高流动性和岗位缺员、在岗工人劳动时间延长和劳动保障等等问题。有数据表明,环卫综合改革后的2009年年底有4.2万的环卫职工,其平均工资远远低于社会的平均工资,沪籍职工差距在30%以上,非沪籍的在50%以上。他们成了城市职业大军中低收入的一个群体,劳动强度大、工作条件差、福利待遇少,可是他们工作标准不低,与“城市美容师”的社会称号并不相称。
  我们认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是复杂多样的,可又是政府必需重视和去解决的。怎么办?这一次,我们会同了市政府六个相关部门作了比较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形成了共识,提出了工会集体协商、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和定额的途径,综合了原先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特殊岗位津贴等政策措施,形成了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的机制。这既符合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要求,也能够妥善处理这些矛盾,更是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来把政府关心民生这件事做好。这样做,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了,环卫队伍稳定了,行业为社会公共服务就有了保障,也就继续推进了改革、实现了机制的创新。
  再一个是,我感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成功举办,是建立环卫职工收入增长机制的一个很好的契机。世博会期间,上海在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景观容貌上创造了新的业绩,做到了城市环境质量和景观容貌水平大体与城市功能相匹配,这样的局面来之不易。特别是环卫工人甘于平凡,坚守岗位,不怕苦、脏、累,在保障和巩固世博会“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中是功不可没的,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尊重。作为一个责任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环卫一线职工的关心力度,这是民心所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更是提升城市环境保障水平的客观需要。
  因此从政府工作来说,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要求,“民富国强、众安道泰”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根本任务。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应该是从各自职能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视职工中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所以,改善环卫一线职工收入状况,保障城市环境持续运作和管理水平,是我们政府工作责无旁贷的责任,是政府创新社会公共管理的必然之举。

 

  笔者:从市政府转发文件的意见中我们注意到,一是要建立环卫行业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二是要提高城市环境卫生保障水平。如今,这项工作已经在上海得以全面贯彻执行。您对这次调查结果感到最满意的是什么?或者说您对此有何感想?
  刘磊:改革应当深化,改革成果应当共享。“有付出,就应该有得到。”收入,是人们最基本的经济利益,收入的增长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尤其是低收入职工出现的生活困难、心态失衡等一系列问题会对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发生倾斜,会对社会管理缺乏信任感。这次专题调研,用了近10个月的时间从环卫职工的队伍状况、收入现状到财政经费保障都作了全面、深入的调研,然后形成了一个很好的政策意见,也广泛地听取了环卫行业和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可以这样说,市政府转发的这个文件是一个“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多方通力协作”的成果。
   就建立环卫职工收入增长机制这件事而言,环卫职工的收入增长不是一种权宜之计,而是一个科学的、可持续的管理工作机制。根本目的是:要使一线环卫职工收入增长得到保证;环卫作业经费有正常的渠道;环卫职工合法权益有保障;城市环境水平能够持续提升。所以,不能将其简单地看作是加多少工资,有多少津贴,而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有所作为的一件重要工作。
  我觉得,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成效关键的一条是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决策的结果。市委、市政府一开始就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不仅亲自听取调研汇报并列为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加以研究,对市政府文件的贯彻落实多次作出了重要的批示、提出了要求;副市长沈骏多次召开专题会,就进一步完善这个政策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反复的修改。市总工会领导及有关委办局的领导,特别是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交通委等各相关部门都自始至终地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国华、茆荣华等领导还亲自先后10多次到绿化市容局和行业基层单位开展调研。
   因此,从调研本身来说,领导的重视是高质量地完成这项专题调研的关键,更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和动力。从贯彻落实市政府这个文件精神来说,不仅体现了各级组织、各个部门对环卫职工的人文关怀,更是体现了上海的一种城市精神。就我们行业来说,也体现了绿化市容的一种行业先进文化。

 

  笔者:我们感到,推进环卫职工收入增长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工作,不仅要加工资、改善工作条件,还要保障合法权益。您对这些问题是怎么看的?或者说这个机制的建立有哪些亮点?其成效如何?
   刘磊: 要使环卫职工收入增长,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建立起一种长效的管理机制。我们认为,建立环卫职工收入增长机制有着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要考虑环卫行业的社会公益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瞻性。这就需要我们统一思想、吃透精神,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把握节点、分解责任。必须按照“政府指导、企业实施、强化保障、科学发展”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上海环卫职工的福利待遇有明显提高,作息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使得环卫事业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我看来,这一机制的创新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首次提出环卫行业职工年工资增长计划,二是明确提出工资的集体协商,三是已经出台的环卫作业定额,四是恢复实施的行业特种岗位津贴。具体做法,就是“三个坚持”:坚持政府强化指导,企业自主实施;坚持综合措施并举,以机制保障为主;坚持公平效率兼顾,向一线职工倾斜。作为政府,主要是依法履行职责做好采购服务,强化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作为实施的主体是环卫企业,要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重点是一线职工。
  构成这一机制的有四个配套实施细则,即《上海市环卫行业两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关于确定环卫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福利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环卫一线职工岗位津贴实施办法》和《上海市环卫作业服务预算定额管理办法》。这些办法,是从长效和长远的视角,通过机制规范化的运作体现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为了便于实施,在具体操作中还强化了沟通协调,主动解决等措施和要求。比如,遇到了矛盾,不是坐等观望,而是主动协调、努力解决。又比如,市主管局要主动加强与市总工会、社保局等部门的沟通,政府相关处室要加强对区县和作业公司的指导。再比如,六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的收集和上报,有问题及时反馈等。总之,要努力把这项政策性很强的利民惠民的好事落到实处。
  自从市政府文件下达后,各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都积极主动地作了大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抓紧研究、排查、摸底和分析,制定了贯彻和落实的意见。特别是已经调整了本部门的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了资金,对环卫行业给予倾斜和支持。这就体现了主管部门的领导敢于担责、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据统计调查,全市17个区县政府和市城投总公司所属环卫企业,在2011年中用于提高环卫职工收入、改善福利的资金共计追加了3.54亿元。实行集体协商机制以后,受惠于行业最低工资上浮的环卫一线职工就将近有4.2万名,享受岗位津贴的有4.8万名,受惠于健康体检、疗养和休养的职工有3.8万名。值得一提的是,环卫一线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得到增强。从环卫年流动率来看:已由2010年的20.5%降至2011年底的13.5%;环卫职工对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的满意度也在逐步提高。

 

  笔者:我们注意到今年5月4日,国家住建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并重点强调了全社会要树立尊重环卫职工的良好社会风气。对此,您认为上海在后续工作中应当怎么开展?
  刘磊:住建部的文件与上海市的精神是一致的。随着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精神的推进,从中央到地方,环卫职工这一群体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同时,全社会对市容保障水平的提高程度也必然更加关注。
  我认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和跟踪了解,针对工作中和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及时与有关委办局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适时向市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使已经建立的环卫一线职工收入正常机制取得更有成效的效果。
  一是要体现职能部门的作为。把以人为本、社会和谐作为己任,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落实。要切实根据环卫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建立环卫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相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抓紧落实,确保收入增长机制的全覆盖。要创造条件在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同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创造更多的学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在文化技能、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行为习惯上提升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市容环卫事业跨上新台阶。
  二是,规范环卫单位用工行为。要加大对环卫行业用工和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环卫企业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情况,尤其是在支付超时加班工资、按时足额交纳社保费、缩小部分环卫企业经营者与职工收入差距、劳动安全和保障等方面要给予高度关注。
  三是,进一步发挥工会的作用,真正成为员工的维权机构和代言人。环卫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公开落实市政府文件的具体执行情况,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机制作用,加强对劳动关系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磋商、协调,以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四是,进一步在经费使用监管等方面下工夫。要根据这次出台的《环卫作业服务预算定额》,足额采购环卫作业服务,执行定额,用好定额。使用好资金更需要有效的管理办法,市区的财政部门要对资金的监督使用出台一个管理办法,确保发挥资金的保障效益,防止出现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认清环卫行业公益性的属性,加大环境教化力度,依法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提高市容环境的保障水平。越是现代化的大城市,公共环境的地位就越高,也越是不能容忍对公共秩序、公共环境的无视和破坏。为此,在全社会要营造尊重环卫职工劳动成果的风气,要加大对破坏公共环境违法事件的处理力度,严肃处理侮辱或伤害环卫职工的事件;要推进人们共同认可的环境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要把城市环境管理执法与教化民众整体融合、法治文明的培育与环境质量的改善充分融合,寓教化于环境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中。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波又一波的环境集中整治的管理难题,为提高环境质量提供基础性保障。

 

  笔者:对您的专访不仅使我们了解了上海环卫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创新的过程,更是从深层次了解了政府层面的宏观决策思路和观点。您的谈话也体现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接受我们的专访。

(本文配图/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