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村三级联动 实现农村保洁城市化的调查
发布时间:2007/7/16 15:08: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李大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部署,如何实现农村保洁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一环。本文就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容管理局如何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触角向农村扩展、延伸,实现农村保洁城市化,探索出了一条城乡环卫保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新路子作了调查。在此,作一介绍。
 前两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容管理局开展了“清家园、清田园、清水源,拆破旧房屋、废弃猪圈、填露天粪缸、改造厕所”等活动。今年,他们选择了2006年被南京市评为农村环境整治先进单位的西善桥街道,作为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的试点单位。该街道位于中华门外西南城郊结合部,属涉农街道,下设4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2个居民委员会,总面积1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5万,流动人口1.47万。试点中他们采取区、街道、村三级联动办法,初步形成了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日产日清,形成了一条城乡环卫保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新路子。
 调查中,我们在西善桥街道古遗井村的黄村、梅山村的梅一自然村、梅二自然村看到,一条条白色的水泥路穿村而过,路边栽种了香樟、银杏等树木,每隔一百多米就有一只造型新颖的垃圾桶,路上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纸屑、塑料袋,干净程度不亚于城区主干道;村民房前屋后载满了绿树和鲜花,无一点暴露垃圾;池塘水面清澈照人,也无一点漂浮物。昔日农村那种“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的现象在这里已经成为历史。
 一、努力构建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管理机制
 雨花台区市容局在试点中确立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新理念,区、街道、村三级捆绑在一起,上下互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推动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整体提升,让农民也享受到逐渐成熟的城市环卫管理的延伸服务。
 1.建立三级联动保洁网络。首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市容局的纪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分管副主任、区环卫所长任副组长,街道城管科长、区环卫所业务科长以及各村委会副主任为成员。其次,组建了保洁队伍。按照市里规定行政村总人口2‰的比例,每个自然村配备1—2名保洁员。目前,全街道已配备农村保洁员47人,尚缺16人已在4月底配齐。这些保洁员一般由本村生活比较困难、身体较好、60岁以下、热爱保洁工作的人担任,每月工资福利待遇400元左右,并逐年递增。村里为每个保洁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再次,划分保洁范围。区环卫所负责主次道及部分街巷道路的清扫保洁;街道负责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的清扫保洁;村负责本村道路、房前屋后及水面的清扫保洁。
 2.签订《保洁责任承包协议》。区环卫所与街道、街道与小区保洁员、村与保洁员分别签订《保洁责任承包协议》,区环卫所负责人,街道、村的分管主任为保洁工作第一责任人,保洁队长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制定保洁员出勤、管理制度,规定保洁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保洁时必须穿保洁服,戴保洁帽,必须确保自己负责的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楼道、自行车棚、绿化带清洁干净,严禁将垃圾扫到路旁或沟渠,不得焚烧垃圾、纸屑、树叶。如果发现超出保洁范围,自身难以处理的违章建筑、建筑垃圾或水面大面积的漂浮物,要及时向上举报,举报一处奖励200元,否则,扣200元。
 3.制定三级联动检查考核奖惩制度。根据省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农村的实际,制定《雨花台区街巷卫生考核评分细则》、《雨花台区街巷卫生考核奖惩制度》、《西善桥街道环境卫生保洁检查考核细则》。对街巷和农村卫生管理的考核范围、考核项目、质量标准、考核责任分工、考核方法和奖惩标准,都一一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构建起了区对街、街对村、村对保洁员的联动考核体系,使之有章可循,便于操作。如:区环卫所每月对街道、村进行2—3次检查、抽查或暗查,及时将考核情况通报街道,年终对工作出色的村给予奖励;街道对村每周检查两次,每月公布一次检查情况;街道对村考核总分为100分,每分100元,绩效挂钩,年终兑现。
 二、认真落实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保障措施
 要实行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必须做好涉及垃圾统筹处理和村容、村貌以及景观改造等工作,如果这些工作做不好,那么,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就难以上下联动,协调发展,全面覆盖。其做法是:
 1.抓好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组保洁、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要求,由街道结合实际,提出了环卫设施建设标准。要求每个村有1—2处可存放3—5吨的垃圾转运点,每个自然村有2个垃圾屋、5—10个垃圾桶。垃圾桶、垃圾屋内垃圾,由村拖拉机运至村垃圾转运点,村垃圾转运点垃圾由区环卫所运至市垃圾填埋场处理,每个环节各负其责,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经费,采取“区里贴一点、街道补一点、村里出一点”的办法,保证首批确定的环卫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据雨花台区副区长迟延安介绍说,仅今年以来,区、街道、村三级投入环卫设施建设经费就近55万元。目前,全街道共有垃圾桶126个,垃圾屋23个,垃圾中转点5个。同时,还为农村保洁员,配齐了包括扫帚、簸箕、铁锨和小三轮车在内的基本作业工具,还定期给保洁员配备服装、手套、护袖、口罩、清洁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2.城管执法与农村保洁互动。实践表明,农村环卫管理不仅仅是保洁管理,村容镇貌和景观的建设管理将日益与环卫保洁管理融合。因此,雨花台区在试点中十分重视城管执法队伍的“跟进”。该街道有城管执法队员、市容协管员共30人,要求他们依据省市市容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街巷的违法搭建、乱写乱画、乱扔乱吐、乱堆乱放等破坏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为街道天天干净保驾护航。今年初,街道为每个队员、协管员配备了一个多功能的工作包,包内装上剪刀、铲子、钢丝刷、喷壶等工具,上街巷巡查时,一旦发现乱招贴之类“牛皮癣”等违章行为,立即对其进行处罚并予以清除。
 3.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区、街道的领导认为,城乡保洁一体化管理,必须动员包括辖区内厂矿企业、学校等各行各业在内的城乡居民参与活动。只有这样,农村保洁才能不留空隙,不留盲区,做到全面覆盖。因此,街道办事处在开动员会时,要求驻街道(村)的500多家企业老总、店家老板等社会人士,都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尽其所能支持城乡保洁一体化工作,为改变村容、街貌作贡献。梅山村铺设进村的417路,需要600多万元,资金有缺口,梅山矿业公司一下子资助410多万元,使全村首次拥有了一条具备绿化、亮化、净化的现代化标准道路。今年3月份,街道牵头成立共建“205国道文明一条街”协会,通过协会这个平台,把205国道西善桥段7公里沿线的315家经营业主组织起来搞文明经营,落实了环境卫生的“门前三包”,为建设“宜居西善、宜商西善”作出了贡献。今年4月,南京市开展第1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城乡居民积极行动,打扫卫生,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房前屋后垃圾,绿化村庄道路,形成一股城乡居民同保洁、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潮。
 三、重视抓好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关键节点
 1.因地制宜,制定标准。城乡居民在工作、生活和居住环境卫生要求上,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三级的考核经费来源、标准也不相同。因此,他们在制定城乡环卫管理的考核项目、质量标准和考核方法时,比较注意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符合农村实际的标准。如城区道路清扫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六净五无”,即路面净、路牙(含沟眼)净、隔离桩净、树根墙根净、人行道净、分隔绿岛净;无垃圾堆、无积灰尘土、无污水、无果皮塑料袋等杂物、无焚烧垃圾现象,保持道路两侧目视范围内无飘浮物。而农村保洁质量标准则要求达到“三净四无”,即村内路面干净、绿化岛净、垃圾桶(屋)周围净;房前屋后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物、路面无乱堆杂物、无焚烧垃圾现象。
 2.循序渐进,扎实推开。施行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雨花台区在试点中,特别是在环卫设施建设方面,强调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既有长远目标,又有近期任务,每个阶段都规定具体的时间节点。这样,经过几年努力,环境卫生整治达标村达到100%,农村保洁水平逐步实现城市化的目标。
 3.注重教育,强化意识。城乡居民在环境卫生方面的差距,说到底还是环卫意识的差距。当环卫所业务科同志第一次到村里对保洁员业务培训讲解规范的保洁要求时,不少保洁员都打退堂鼓。这说明,推进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是推进城乡保洁一体化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雨花台区在试点中十分重视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运用文化下乡、教育下乡、科技下乡等办法,使农民接受城市文明熏陶,改变生活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西善桥街道分管主任朱向东,带领城管科同志,将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下乡拍摄到的脏乱差的照片,制作成幻灯片,到各村巡回放映,引导和教育农民树立环卫意识,增强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的责任感。
 4.齐心协力,上下联动。推行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对区环卫所来说,面临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压力最大的是人员、经费没有增加,工作任务却是翻了一番。比如,以往区环卫所只负责城区道路保洁管理,保洁面积450万平方米,如今增加了农村保洁管理任务,保洁员培训、考核范围扩大了,拖运垃圾的数量增加了,投入的人力、财力更多了。但是全所人员为了摸索城乡保洁一体化新路子,发扬了艰苦奋斗精神,采取两手抓,加班加点,科学安排人员,确保城乡保洁两不误。环卫所还多方筹集资金,去年底购置了两辆具备道路清扫和高压冲洗功能的高压冲洗车,无偿支援试点街道洒水车一台、果皮箱30个、保洁车10辆,加快了街道垃圾收运处理速度。
 今年3月21日,雨花台区在西善桥街道召开了城乡保洁一体化现场会。南京市市容管理局负责人在会上要求在全市推广雨花的经验,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扩展农村保洁面,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贡献。

  (作者:南京市市容环卫协会秘书长、常务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