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与联合:综合治理少数民族摊贩的经验与做法
发布时间:2012/5/8 10:40:28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朱正福 朱燕清

 

  城乡结合部和居民居住区集中,商贸经济发达,外来流动人口众多是流动兜售和无证摊贩数量众多的区,也是市容环境和城市交通管理的难点地区。尤其是频频出现少数民族流动摊贩占道摆卖的现象比较多,有的甚至直接占道搭建临时棚舍堆放货品安营扎寨。这些少数民族摊主大多租住在附近农村或出租房内,兜售的大多是水果、糕点、羊肉串、首饰和各类假冒伪劣保健品。在此,常常会出现强行买卖、坑害群众的不法行为。在遇到城管查处时,他们往往置若罔闻,屡教不改,加上性格强悍,极不配合,甚至用刀威胁。
  城管执法的实践证明,由于语言交流沟通困难,这些设摊民族兄弟非常不知晓和不理解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认为不偷盗、不抢夺,自力更生摆摊赚钱,你政府就管不着,尤其是加上执法现场围观群众爱看热闹,使得违法者自以为得到了“支持”,行为更为嚣张,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查处少数民族摊贩的乱设摊行为,不仅直接涉及国家的民族政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等诸多问题,也会影响到国际国内的特殊形势,如果一味地依法强行取缔,对建设和谐社会会带来不良的影响。这是一个城市管理很大的难题。
  作为行政管理“块”上的具体责任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则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积极转变执法思路,改变单一执法方式,充分借助街道的“大联勤”平台通力合作、联手治理,发挥了社区“大联勤”体系的优势,采取了以下三项有效措施,密切了与少数民族兄弟的关系,维护了民族团结,促进了街区市容环境面貌的改善。

 

 

  一、文明执法,规范程序
  采取执法现场全程影像摄录取证,查处现场耐心宣讲城管法规。针对现场可能出现场面秩序混乱和有无关围观人员煽风点火、制造事端,首先由社保联防队员布置外围隔离线,控制围观人员上前,公安民警全程参与执法给予威慑,防止暴力抗法,必要时随时准备施以人身强制,全程予以影像监控取证。同时调派善于语言沟通、手势交流的联勤队员与摊主做现场沟通、平等对话,缓和执法气氛,换位思考,倾听摊贩利益诉求;注重开展宣传,营造缓和氛围,稳定现场态势,杜绝了违章经营的当事人不肯接受行政处罚的现象和干扰执法的现象。值得一提的是大联勤执法人员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特别注意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实时把握现场态势,不失时机地进行简单明晰的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尤其是向围观群众讲清楚经营者违章经营的违法、违章事实及其危害社会和所应得处罚的法律依据,真正让群众了解和认识到搞好城市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并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地参与进来,赢得了旁观者的支持。同时公安民警现场维持秩序,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改以往事后出警紧急制止为事前预防控制干预,使当事人企图现场滋事、拒不改正、逃避处罚的侥幸心理彻底破灭。
  
 

  二、以人为本,亲情操作
  在执法现场注重揣摩心理变化,及时有效掌握现场主动权。由于违法违章摊主的年龄、性别、文化层次、违法事实和违章处罚次数等的不同,在每次接受处罚时,常会表现出逆反心理和波动情绪,因此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时刻注意观察、分析当事人的一言一行、面部表情及当时的穿衣着装、手持物品情况,把握心理特征、摸透摊贩脾气,顺势引导,从而减弱其受处罚的抵制心理,把握执法尺度,避免事态变重,争取缩短时间,把握执法节奏,果断处理。在实施处罚的过程中要坚决避免出现拉拉扯扯脱延时间,使违章者有发挥空间的情况。因此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必要的时候,可以先作出一定让步,迅速组织人员将当事人及其暂扣物品分离,被扣物品车辆随即驶离。待当事人逐渐平静下来后,再针对其违章行为进行教育,这样才是方法得当、注重民益。
  针对销售水果等容易变质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实际情况,城管执法队要组织队员无偿地帮助搬运货品,劝导摊主撤出重要路段,允许其在指定疏导地点临时销售,同时可以另行照顾或临时安排至疏导摊位销售余货,并派驻执法队员定点守护摊点实施监督管理,可以要求货品销售完毕必须撤走,不得继续经营。
  
 

 

  三、发动群众,全民参与
  尊重市民生活与发展愿望为基础,让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凡是不允许占道或无证设摊的,对零星小量已堆放在马路上的其他少数民族货摊,执法队应当及时派驻队员定点守护,积极劝阻市民群众购买路边摆卖货品的行为,大大减少摊贩兜售获利的机会,同时对货品登记在案后及时组织易地销售;同时还要主动发放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知识卡片,教育市民群众认识路边购物的危害,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市场秩序,支持合法经营,抵制非法设摊销售,共同维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同时在执法中要注重强化舆论宣传,力争在执法中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同时在执法管理中一定要正确对待群众的呼声,把倾听群众的呼声、维护群众的利益和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城管执法工作的标准,并有效贯彻到执法工作实践中。只有这样,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才会提高。
  城管和公安的大联勤要非常讲究执法艺术,刚柔结合,提高功效。行政执法是一个相对严肃、强制的过程,执法人员必须敢于动真格、碰钉子,因此执法队员在当场指出当事人违章经营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及提供处罚依据时一定要语气中肯、态度真诚、尺度稳妥,在维护法律的权威的同时力求达到帮助行政当事人纠正违章行为的目的。在刚性执法中坚持柔性说理,以满腔的兄弟般的热情和勤奋的工作精神感化违章者和打动围观者,这样才能做到教育与处罚并进和以理服人,顺利有序地达到执法目的。
  在大联勤执法中城管执法队员要采用不动手、不拉扯、不强硬的执法方式,这既是文明执法的要求,更是关注民生、维护民益、规范执法的法律义务。这就是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现实“法律威力加亲情化、文明化”的执法方式,显现了执法“1+1>2”的效应,执法资源得到最大化和集约化的表现。处理各类社会管理问题,由事后被动分散处置,转化为事前主动合力管理掌控,这就是查处和治理少数民族流动摊贩大联勤体系的独特优势。
  
  附:上海市嘉定区真新地区大联勤背景资料
  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勤”定义:由驻地街道办事处综合协调、调度地区行政机构(含委托行政单位)城市管理权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保证城市管理权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综合、统一。统筹地区社会化力量参与,依法维护城市基础功能设施,管理城市公共空间,保障城市健康运行,促进市民和谐相处的行政行为。其基本要义是属地化管理协调,统筹公安、工商、城管、安监、消防、交通、食药监、社区保安等执法管理力量,建立联勤执法管理实体队伍,共同参与日常城市综合管理勤务巡查处置,彻底消除以往牵涉各个执法管理部门分头执法管理,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及时,导致管理不到位、不彻底的实际情况。“大联勤”队伍由各执法管理部门混编而成,依据案件性质确定执法主体部门牵头实施,其他部门队员予以协助,核心要求是合作加科技,依法加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活动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授权和行政授权。
 

 

 (作者:朱正福,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朱燕清,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综治办主任)
   (本文配图/吕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