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城市养犬管理现状与政策法规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0/7/2 11:04: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齐合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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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物质和精神生活的日益丰富,人与犬的关系也日益成为人们热论的话题。由于养犬与市容环境、城市卫生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养犬管理也日益成为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关心的问题。本文就被评为全国十大“和谐管理城市”的淮安市为例,对城市养犬管理的现状和政策法规做一些探索与思考。
  2007年、2009年,淮安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由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在淮安市区开展了以区为单位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这个行动,以捕捉流浪犬、无主犬,解决养犬扰民、养犬污染环境为主,经过各区认真组织、各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市、区累计有11000多只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接种了狂犬疫苗,处理了不符合饲养条件的各种犬只200余只,并对200多只流浪犬和无主犬进行了收容。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还为接种了狂犬疫苗的犬只及时办理了“犬证”和“犬牌”。
  从集中整治行动所取得的预期效果看,有四个方面的成果:一是市民的文明养犬意识有了明显增强,二是市区内的“流浪犬、无主犬”明显减少,三是切实解决了一批反映强烈的养犬扰民问题,四是市区养犬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开始启动。
  整治工作之所以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准备工作充分。按照市犬类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区都成立了养犬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区还组建了由城市管理、公安、畜牧、卫生、工商等执法人员参加的综合执法队伍。市城市管理局还联合市公安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市区养犬集中整治的通告》的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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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深入发动群众、宣传告知到位。市城市管理局统一印制了4000多份《关于开展市区养犬集中整治的通告》,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张贴。各区还通过街道、社区向市民和养犬人发送《致市民的一封信》。市各新闻媒体对犬类整治行动进行了全方位的连续报道,并全文刊登了淮安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养犬集中整治的通告》。
  三是实施定点免疫、集中登记发证。淮安市畜牧水产局指定了4家合格的动物免疫机构,为犬只进行了免疫检测并发放免疫证。在集中整治期间,市、区累计为10000余只符合饲养条件的犬只进行了登记。
  四是受理群众投诉、开展集中整治。市、区通过开通“养犬管理咨询投诉电话”以及开展现场接待工作,共回答群众关于养犬管理的咨询906人次,受理举报投诉养犬扰民的问题98起。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共捕捉“流浪犬”和“无主犬”200多条,均由市违章犬只收容所集中看管。
  五是组织考核验收、查看整治效果。市养犬管理整治办公室不定期地对市、区的市民广场、居民大院、沿河风光带和主次干道的流浪犬、无主犬和养犬人不按规定遛犬、养犬污染环境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各区受理群众合理投诉的办理质量和养犬整治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
  经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尽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整治活动的认识有待提高。各区对开展养犬整治普遍存在临时观念,其次是养犬整治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区协调公安等部门参与养犬管理整治缺乏力度,造成一些养犬扰民问题整治不到位。二是整治活动还存在薄弱环节。目前各区犬只散放、遛犬不系犬绳的现象还有不少,一些在室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等尚有存在,由于涉及需要入室和必要的人身强制措施,解决的还不彻底。三是个别养犬扰民问题尚未解决。主要有开发区比佛利小区个别业主违规饲养狼狗,清河区拥军路上的一些店面从事犬类饲养经营活动干扰了居民正常生活,淮阴区、清浦区个别家庭饲养烈性犬扰民等问题。
  养犬管理是一项涉及部门较多且反复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集中整治虽然告一段落,但养犬管理工作不应该停留。因此,市区养犬必须实行长效和综合的管理。淮安市政府要求各区将继续保留已成立的养犬管理办公室,并继续开通向社会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确保不因整治结束而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具体措施有以下五条:
  一是各区要为养犬长效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随着市区养犬转入长效综合管理阶段,各区保留的养犬管理办公室仍需相关部门特别是公安部门人员和法规的支持,区养犬管理办公室长期运行和投诉举报电话正常受理都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协调相关部门保证人员到位,并安排专项的财政经费予以保障。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广大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提升,不是靠一二次集中整治就能实现的,各区要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知识的宣传力度,要把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向街道、社区延伸,宣传不文明养犬的危害,曝光不文明养犬的人和事,逐步引导市民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和科学养犬。
  三是各区公安部门要切实做好养犬扰民问题的查处。从集中整治的情况看,目前市区养犬管理工作最大的难题还是饲养并放任大型犬、烈性犬恐吓他人以及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问题,这就需要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管理和处罚,需要各区公安部门与区养犬管理办公室搞好配合,切实做好养犬扰民等问题的查处。
  四是对养犬长效管理工作的考核要做到全面、科学。养犬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的协同配合,虽然由城市管理部门牵头,但并不是城市管理一个部门的事情。市政府建议将养犬管理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并尽可能做到全面、科学,并应对管理工作所涉及的不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考核,力争形成城市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养犬管理工作合力。
  五是制定《淮安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做到有法可依。为加强市区养犬长效管理,严格预防和控制狂犬病,保障公民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淮安市的实际,淮安市将尽快制定出台《淮安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养犬人的行为,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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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局市容处处长)
(图片提供/本文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