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与探索:县级城市如何营造大城管格局
发布时间:2009/7/16 10:14: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屠兴权


  
  目前,各地城市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县一级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正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县一级的城市如何结合本地的城管体制改革实践,建设好、管理好发展中的城市,推行“大城管”的综合管理格局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结合江苏省姜堰市推行“大城管”格局的一些做法,作为探索与思考。
  所为“大城管”格局,就是旨在建立一个顺畅有序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城市管理运行的主要职责进行分段负责、属地管理,并将市级层面的工作,重心下移、事权下移,实行条块结合的以块为主的城市综合管理的格局。这里,以姜堰市为例,做一些介绍。
推行事权下移,优化人员配置
  1998年以来,姜堰市成立的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城区范围内的所有街道保洁、垃圾收集,以及环卫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负责主要干道的机械化洒水、冲洗;负责公共厕所的清洗、保洁、维护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的审批、设置、管理;负责各类摊点的设置、规范,沿街商家的“门前三包”管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高。加之管理内容多、覆盖面广、涉及对象复杂和执法力量的不足,近年来城市管理水平一直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遇有重大节日和重大检查活动,往往靠联合执法队的突击整治来取得阶段性的效果。然而整治之后,各类违章以及部分区域的“脏、乱、差”等又屡屡回潮。
  2009年1月,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提出了“大城管”的工作格局,由姜堰市城市长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负责指导、监督、考核、考评,各社区、各部门负责具体管理事务。按城区的地域分布,由公安、建设、城管、规划、环保、卫生等部门抽调部分人员,成立了四个综合执法队,并将所辖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相关的城市管理规章,规范管理所辖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市容管理等内容,形成责权统一的执法体系,有效弥补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空隙和漏洞,为推进长效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推行责权下移,落实管理责任
  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就是要将城市管理的内容细化、分化,落实到各单位、各社区、各执法队,实现精细化的管理责任。作为县级城市的政府,实行的是统一部署,市一级的城市管理局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宏观管理,将城区重要的10条主次干道以外的所有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部移交至所属社区,将摊点设置、违章违规搭建的拆除、商户的“门前三包”规范、“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小区内部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管理等,全部移交至社区的综合执法队,并由其直接行使执法权与处罚权。
  为确保管理效果,市考核办对照《城市长效化管理考核细则》,采取的是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者考核,对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背街里巷以及各个社区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限定整改时限。对限期整改不到位、同一问题在同一区域内反复出现的,市考核办则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采取工作实绩与福利待遇直接挂钩的形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以确保工作效果的落实。
推行作业责任制,引导全民参与
  与其一味地宣传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如将具体的环卫保洁任务落实到户、责任到人,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关心城市的环境卫生、参与城区的保洁和环境治理。按照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的“大城管”工作要求,特别是属地管理的市容环卫责任制,进一步将以细化、分化至所属社区和沿街单位。凡属社区范围内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集中设置、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公共厕所保洁管理等。凡属破坏环卫设施、绿化设施、路政设施以及乱扔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由社区综合执法队实行依法处罚。凡属主次干道的,划分至沿街单位及商户,要求其做到门内干净有序、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门外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和绿化、亮化等公共设施的完好。同时,还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督查和检查工作。
  在大城管的工作思路下,市考核办在抓工作落实上可采取责任单位的每周自查、主管部门每半月巡查的措施,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同时,由市考核办建立各责任单位的基本台账,记录每次检查结果,并通报至各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通报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出相应处理。
  与此同时,还可以建立起一批由公众参与的监督、评议的市民评价队伍,以确保城市市容和环境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姜堰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