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整治违法建设的探索
发布时间:2008/3/11 16:13: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本文作者 周兴福)

    违法建设泛滥蔓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城市发展环境,而且扰乱了正常的城市建设、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本人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科学整治违法建设的有关问题作一些探索。
    整治违法建设之所以要讲究科学,就是必须坚持科学的原则。具体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与条块结合的原则。拆违工作应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块为主、以条保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执法主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首先是各区及各街道(乡镇)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充分发挥其在拆除违法建设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负责好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其次是集中拆除违法建设后,各有关部门也要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分块实施,主动作为、全力推进,切实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巩固拆违成果。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要切实做到统一政策,严格程序,依法拆违,按法办事。要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引导拆违,依靠新闻单位和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材料、告市民书等形式宣传拆违,特别是要立足于自拆、助拆,力求做到“完成一处拆违,教育一片群众”。对重点对象,执法人员要做好他们思想工作,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力求让他们主动理解和支持拆违工作。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违法建设的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必须确定重点范围、突出重点单位、抓住重点人群,集中精力、有步骤、分阶段推进拆违工作,尽快解决好严重违法、单位违法、党员干部违法和抗拒执法等突出问题,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使查违、治违、拆违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良性轨道。
    四是,坚持自行拆除与强制拆除相结合的原则。拆除违法建设,困难大、矛盾多、任务重,既要坚定信心、果断行动,又要注意把握原则、科学引导。自拆,既可以减少违法建设户的经济损失,又能够最大限度地钝化矛盾、消除对立情绪。行动中要始终坚持自拆的工作导向,鼓励违法建设户主动拆除违法建设。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各区基层组织帮助拆除。必须拆除的违法建设,凡在规定时限内,当事人既不愿自拆,又不接受助拆的,必须进行强制拆除。在强拆的同时,要注意规范程序,做好预案,控制现场,果断、稳妥地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绝不能因为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
    五是,坚持无情拆违与有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进行拆除,并且一律不予补偿。另一方面,要带着感情,有情操作,做好思想工作,统筹各方力量,设身处地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住房、生活等困难,确保不因为拆违而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生活无着落,要确保各项工作到位,健康推进。
    六是,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专项整治是强势推进拆违工作的一种有效手段,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建设的问题,关键要在根治源头、强化管理、健全监督上下功夫。要抓紧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要坚持重心下移,注重条块结合,更好地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解决好违法建设基层无人管、职能部门管不下去、管不到位的问题,把城市建设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七是,坚持公开透明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拆违不仅是一次依法行政的过程,更是一次走群众路线最广泛、尊重民意最充分,按照民意办事最有力的过程。在拆违的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不同时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城市管理及拆违进展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其次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将拆违的进展情况、不同阶段的推进和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目标和要求以及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的处理结果及时告诉群众,并充分接受市民和舆论监督。环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及时查处、及时反馈,有力推动拆违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作者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