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浅议新形势下城管执法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发布时间:2012/5/9 11:08:21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宋  玲

  

 

  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与其他任何执法都不一样,它的执法对象是普通的“老百姓”,而且还有相当多的是弱势群体,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肃执法,又要不伤害被接受执法的人;既要依法执行,又要尽量为其考虑个人利益。所以对执法过程中的技巧和范围,特别是对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那么,在新形势下城管执法人员应该具备哪些素质?笔者认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人员一定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这也是城管执法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特点所决定的。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是城管执法的前提

  政治素养主要指党性修养,就是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自觉积极为党和人民服务,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论遇到多么纷繁复杂的情况,都要头脑清醒,讲党性、讲原则;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作风正派、出于公心,这是每个城管执法人员思想修养应达到的境界,它会自觉不自觉地反映在我们对待工作、对待上级、对待自己及对待群众的态度上。
   
  二、良好的道德素质是城管执法的基础

  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城管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职务活动中所遵循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新形势下,城管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如何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1.教育培养良好的职业习惯。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诚实守纪、团结协作的理念注入职工的价值观念中,养成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时,要教育职工树立职业道德意识,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
  2.引导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为主线,切实对职工加强新思想、新观念的灌输以及创新意识和思维方式的启发教育。开展假如我是市民的大讨论和换位思考,从而提炼出“始于城管需求,终于城管满意”的优质服务理念,使行政执法职工树立“服务市民”的观念,真正做到“民有所思,我有所想;民有所困,我有所帮;民有所难,我有所助”,以“公平、规范、真诚”的六字原则作为衡量优质服务的标准。
  3.创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在抓好职工道德理论教育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以此来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氛围。这些活动的开展既可以满足多层次职工文化娱乐的需求,又可以激励广大职工用高尚的职业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职工能够面对当前的新形势和严峻挑战,减轻思想压力,增强必胜信心,为维护社会环境创造一个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作出贡献。
  
  三、良好的业务素质是城管执法的法宝

  1.专业知识。作为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具体执行者,执法人员应当熟悉宪法,精通和掌握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令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城管行政执法业务基础知识,精通和掌握城管执法业务范围内的业务知识;熟悉与城管行政执法交叉的其他管理业务知识,一旦需要,可迅速主动地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得更佳的整体效应。
  2.执法技能。城管执法人员需要掌握的主要执法技能是:(1)处置紧急事件等突发情况,驱赶闹事者,进行正当防卫,保护自己应当精通和掌握的技能;(2)为提高机动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与识别能力,以及逾越障碍能力等而应当精通和掌握的技能;(3)为及时、准确地搜集、传递、贮存和加工处理情报信息资料而应当精通和掌握的技能;(4)为排除险情,为民解难,以及预防和处置各种事故而应当精通和掌握的技能。

 


  
  

 

  四、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城管执法的保障

  城管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心理素质,是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的特点和能力、气质、性格等个性特征,以及整体心理健康水平。由于新时期城管行政综合执法较之以前来说,任务重,执法情况更复杂,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更大,这就要求执法人员要具有更高的心理素质。为此,城管执法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掌握观察事物的科学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的了解,熟练运用法律文书,依法处理各类违法案件,提高执法效能;加深对职业道德的本质的理解,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健康、稳定的心理责任,造就一支真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城管执法队伍。
  城管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心理素质的获得,除了需要不断地加强培养和经常性的锻炼,还需要城管行政综合执法机关的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和把握执法人员的心理特点及心理反应、变化规律,对他们有意识地加以培养和训练,促使其健康心理不断强化,自觉减少和克服不健康的心理因素,以便更能胜任工作。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本文照片由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