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捷克的市容环境与公众参与
发布时间:2007/11/26 11:19: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 陶 渊 张雪峰 张莉萍 黄 琼

    为提高上海世博会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加强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全面完成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我们先后考察了俄罗斯和捷克的市容环境,拜访了圣彼得堡市自然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委员会,捷克环境部,布拉格市政厅,收获很大,感触良多。本文在此特作介绍。
    一、 俄罗斯、捷克两国的市容及其生态
    (一)市容环境的生态性
    不管是走在俄罗斯、捷克的城市通衢大道上,还是奔驰在农村高速公路上,一眼望去的是“蓝天、碧云、绿树、鲜花、流水”,景在身边,人在画中。尤为印象深刻的是,整个城市犹如在森林之中,整片土地被“乔、灌、草”所覆盖,层林尽染、充满生机,与各家各户阳台上常年盛开的鲜花小草相印衬,别有一番景致。两国均有丰富的水资源,俄罗斯的莫斯科河、涅瓦河,捷克的伏尔塔瓦河不仅给两国带来了自然、航运、旅游、生态等资源,而且因其水环境的有效治理给流经地平添了不少灵气和诗意,体现了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另外,俄罗斯和捷克的空气质量也比较好,扬尘很少,马路比较干净,有时还能嗅出淡淡的清香味。虽然在捷克的一些背街小巷也看到一些“涂鸦”作品,但不是国内常见的简单印刷品,“现场作画”的居多。
    (二)市容面貌的整体性
    虽然俄罗斯、捷克两国各自的市容面貌不尽相同,但都分别有其鲜明的整体性。一是城乡的整体性。乡村与小镇和城市的市容面貌没有很大差别,都是天蓝、地绿、水清,喧嚣和宁静,脏乱和洁净,人文和自然,没有明显的界线,城市没有“孤岛”的感觉,是整个区域的一部分。二是规划的整体性。城市和乡村的建筑在外貌上都保持着“老面孔”,建筑内部可以天翻地覆地改造,但建筑外貌必须按照历史原样,按统一规划管理的式样和色调要求进行装饰,古典建筑与现代建筑十分协调。走在莫斯科大街、涅瓦河大街,三至四层高“齐刷刷”的整齐建筑绝无突兀,却更显历史的凝重和文化的积淀。而在捷克的著名山城卡洛维瓦利有一个古老建筑,据说以一克郎的价格出卖,只要买主日后保持建筑原样。但至今无人问津,倒不是该建筑不吸引人,主要是支付不起昂贵的保养维修费。
    (三)生活环境的和谐性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俄罗斯和捷克随处可见或感受得到。任何一处森林、公园、绿地都向市民免费开放,市民也极其爱护这“绿色”,荡漾在“绿色”之中,绝没有破坏环境的情形发生。市民热爱自然,喜欢亲近自然、回归自然,许多房屋建在湖边林中,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熏陶。城里人喜欢到郊外过周末,高速公路上每逢周末的往返车流可以证明这一点,郊外大片的森林和绿地更吸引忙碌了一周的市民。平日闲暇之际,很多人喜欢为小动物、鸟类喂食,虽然常见大雁、野鸭在水面戏游,松鼠在林间戏耍,但是,没有恐吓和伤害小动物的现象发生。因此,这里的动物都不怕人,见人不躲,反而亲近。路边随处可见的鲜花店,张开双臂一不留神就飞来的一只小鸽子,人与动物、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二、俄罗斯、捷克两国公众的社会参与
    在俄罗斯和捷克的考察过程中,异国他乡优美的生态环境、整洁的市容面貌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固然与当地科学地规划、有效地建设和管理分不开,但没有公众的社会参与,再美的环境也将是“昙花一现”。因此,我们与当地部门在交流会谈中反复探讨一个公众参与的话题,从中找到了一些答案。 
    (一)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必须确认和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全社会管理格局
    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更不是强势政府,要承认很多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才能有效完成。因此,他们把有效激发群众自觉、自发地参与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建设的原动力放在突出位置,增强市民社会责任感。
    (二)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必须坚持社会宣传的持续性
    宣传有时要因地制宜,要因时因景,但在市容环境宣传上,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的宣传上,必须注重宣传的持续性,一个主题贯彻若干年,而不是反复地潮起潮落,使得社会公众盲从,无主动意识和积极性。比如圣彼得堡市在开展社会宣传,在动员和组织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中,历年宣传的主题始终是“绿色家园”,简单、明了、互动性强。
    (三)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必须注重从少儿抓起
    “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环境宣传教育理念已深入人心,但如何真正从少儿抓起,不断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扩大公众参与覆盖面,仍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我们路径波兰,看到的一幕却是如此难以忘怀。在当地时间的8月1日是波兰华沙起义纪念日,在起义纪念碑前,无政府组织的任何活动,但仍然有广大市民从各地赶来,而且是抱着嗷嗷待哺的小婴儿,拖着蹒跚学步的小孩子,带着童心未泯的读书郎自发地送上一束鲜花,点上一根小蜡烛,在5时正点鸣号穆哀时刻,所有路经广场的汽车停步、行人肃立,这是一个让人难以忘却的场景,参加活动的小孩子幼小的心灵就在家庭的影响下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
    三、考察两国后的启示
    市容环卫公众参与作为建设市容环卫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主要目标应是加快完善市容环卫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市容环卫公众参与效率,联系我市市容环境社会宣传,提出如下几点设想:
    (一)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公众参与,是指群众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公众参与强调群众的权利与政府对此权利的保护,属于权利本位。公众有权力参与关系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有权力对公共事务过问、咨询、提意见,有知情权、参与权。“公共事务为群众服务,使群众成为公共事务的主人”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题中之意。政府要真正把社会公众放到建设和维护城市市容环境的主人翁地位,从培育社会公众“人人为环境,环境为人人”的共享意识开始,进而树立“以爱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的公德意识,促进社会公众既要享受环境权利,也要履行环境义务,最终能够达到“保护市容环境就是保护自我权利”的境界。市容环卫公众参与要把社会公众置于中心位置,政府部门要定位在为公众参与提供宣传引导、载体渠道、机制保障等服务。
    (二)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市容环卫公众参与渠道主要包括社会单位参与渠道、社区市民参与渠道、民间组织参与渠道三个部门。
    1. 社会单位参与渠道。调动社会单位参与市容环卫工作的目标是强化社会单位的公共责任,既要做到“自扫门前雪”,保证单位门责区域的环境整洁优美,更要做到“管好往来客”,在抓好单位员工文明行为的基础上,宣传引导过往市民群众革除“乱抛杂物”等不文明陋习,提升环境文明素质。载体是推行社会单位市容环境卫生“大门责”制度,把“自扫门前雪”和“管好往来客”的要求,用层层签约、社会承诺的形式明确到社会的日常工作中,运用好行政监管、媒体监督等多种手段确保门责落到实处。
    2. 社区市民参与渠道。发动社区市民参与市容环卫工作的目标首先是增强市民的自率意识,不随意破坏市容环境,进而是增强市民的参与意识,投入市容环境建设和维护,再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维权意识,自觉抨击各类不文明行为。载体可在近年来开展社区市容环境文明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探索社区市容环境自治机制,有街道牵头成立行业、市民、业主、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辖区内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市容环卫事务委员会”,参与到社区市容环卫管理工作中,为市民提供切实可行的参与平台,使市民在亲身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
    3. 民间组织参与渠道。激活民间组织参与市容环卫工作的目标是保护和调动民间组织的参与积极性,特别是发挥民间组织中专业人士和精英人士的作用,使其在市容环卫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中补足政府不足。政府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各类民间组织的沟通,对民间组织予以支持引导,特别是注重在广大青少年中培育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热爱生活、关注环境的热情和激情。政府部门应主动对各类民间组织进行市容环卫专业培训,帮助民间组织专业化地参与市容环卫工作;多层次地搭建政府与民间组织对话的平台,将民间组织引入市容环卫重大决策机制中;联合民间组织和各界人士共同合作社会公益行动,引导民间组织宣传政府主张、推行政府决策。
    (三)建立公众参与保障机制
    市容环卫公众参与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社会宣传引导机制、协调合作推进机制、市容环境权利保障机制等。
    社会宣传引导机制。公众参与氛围的形成,特别是起步阶段,强大的舆论引导至关重要。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引导社会单位、社区市民、民间组织都投入到相应的参与渠道中,同时也可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者、破坏者施加压力。
    协调合作推进机制。市容环卫公众参与涉及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要善于借势借力,运用成熟的社会活动载体,将公众参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当前应充分利用“上海市民践行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平台,率先在“四大门户”、“十大公共场所”以及大小社区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并逐步建立市、区、街道三级协调机制。
    市容环境权利保障机制。现行法律对公民的市容环境责任有要求,但对公民市容环境权利的主张缺乏系统的保障,应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都充分体现对公民市容环境权利的保障措施。只有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才能真正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积极性。
  (作者:陶渊,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副书记;张雪峰,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处处长; 张莉萍,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宣传处处长;黄琼,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