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文化建设初探
发布时间:2007/9/5 10:23: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曹龙


  水环境建设,是当前浦东及各地城市创建“国家生态城区”的工作重点。全面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历史选择和自觉行动。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文化视角审视水环境建设,把水环境建设纳入文化研究的框架,对于在更高层次上解决水环境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拟通过对浦东水文化结构形态的界定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对城市水文化建设提出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水文化的结构形态
  水文化指一切有关人类认识、适应、利用、改造水域的事物与相应的行为、心智的总和,是表征人与水相互关系的历史范畴。作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优秀的水文化在水环境建设进程中占有特殊地位,具有感召、凝聚、约束、导向作用,能够促进水生态系统内部指标体系(物质、信息、能量)的协同与融合,推动该系统的平衡和优化,从而保证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水的和谐。孕育、形成、演进、渗透于水环境建设全过程的水文化,具有复杂的结构形态,可以多维度地加以解析。
  按照层次分析法,水文化包括技术文化(人类技术活动作用于水环境而产生的各种物化形态的文化现象)、行为文化(人类社会中对于水环境质量具有一定影响的生存行为)、规范文化(对人们作用于水环境的行为具有约束、调节作用的社会管理手段)、心智文化(指人们对水环境状态、水环境问题的心理反应以及相应的精神产品)等四个子系统。由此构成的水文化,存在着复杂的内在矛盾运动,子系统间的互动关系形成了水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与机制。
  按照类型分析法,水文化以时空标准划分,具有“一个中心、两方延伸”的结构。“一个中心”是指本土现实文化,“两方延伸”即指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本土现实文化、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分别体现水文化的当代性、历史延续性和空间延伸性。本土现实文化处在核心和基础位置,纵向延续的传统文化和横向延伸的外来文化则构成两翼。
  本文所探讨的新时期浦东水文化是技术文化、行为文化、规范文化和心智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和谐文化,是以本土当下为体、传统和域外为用的创新文化,属于层次与类型相互结合、相互交融的复杂结构体。只有认识这个结构,才能了解历史、立足现实、展望未来;也只有认识这个结构,才能超越传统文化、创造先进文化。

 
  二、浦东水文化建设的现实基础
  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浦东水文化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进。理清水文化的演进历程,有助于正确地把握与预测水文化的未来走向,促进浦东水文化的进化与提升。大体而言,浦东水文化已经历过三个发展阶段,包括古代——朦胧状态的水文化(敬畏水)、近代——异化状态的水文化(破坏水)、现代——醒悟状态的水文化(反省水)。现正处于向第四个发展阶段——当代水文化过渡的重要机遇期。经过前三个阶段的不断拓展和过渡阶段的有益摸索,浦东水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这为我们创新水文化建设打下了现实基础。但是,概括起来看,在全球化背景观照下,从文化比较学的角度,浦东水文化的文明指数仍比较低,还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
  1. 技术文化基础薄弱。作为“物化的知识力量”构成的器物文化层,技术文化是水文化建设成果的最直观的实体展示(比如河道水体、绿带空间、污水处理装置)等处于文化的表层结构,但是构成全部文化的基础。对于人们而言,能通过这些感性的器物直接观察水文化的差异性和丰富性,进而对向深层次文化拓展具有强大感召作用。目前,浦东水环境技术文化主要存在“三个失衡”现象,对水文化建设形成了基础性制约:一是城郊发展的失衡。技术文化的供给水平在不同区域间有很大差异,造成城郊水域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无论是水系畅通率、水质达标率、水面整洁率,还是污水纳管率、绿化覆盖率,郊区水域的各项技术指标基本上均低于城区水域,对于市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二是保护与更新的失衡。水环境的技术改造大都采用了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而忽视对积淀丰富人文信息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水文化空间的破坏、历史文脉的割裂,削弱了城市的文化记忆和文化认同。三是河道功能的失衡。河道整治布局雷同、风格相仿,过于注重防汛排涝功能(大量采用复合式护岸,河道被人工化、渠道化),淡化了具有的资源、生态、休闲等其他功能,河道面貌的趋同现象相当严重。
  2. 行为文化发展滞后。行为文化是水文化中处于第二个层次的子系统,涵盖了人类社会中对于水环境具有一定影响的生存行为(包括生产行为、生活行为),对人的精神世界具有强烈的凝聚作用。从市民、企业、社会三个角度来分析,浦东水环境行为文化存在“两多两少”的弊端:一是关注多行动少。自1998年以来,水环境建设始终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利益问题的核心,保护水环境的社会呼声不断高涨。但是在行动层面则进展缓慢,未产生持续性强、覆盖面广、收效大的行为模式。二是破坏多贡献少。基于当期成本收益的狭隘考量,工业及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占河毁绿等反环境行为仍未根除,在局部地区和特殊时间段更呈现加重趋势,而污水截污改造、禽畜牧场集约化经营等科学行为,其对水环境的整体贡献率始终偏低。
  3. 规范文化不到位。规范文化由各类社会规范构成,处于水文化的第三个层次,通常包括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环境保护的管理方式和制度等。这一层次虽不与水环境发生直接的联系,但是却制约着人与水的物质交换方式,同时也受价值观念的制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综观当前浦东水环境规范文化,缺位、越位和错位并存,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够完善”:一是环境法制不够完善。十多年来,尽管先后出台了《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多部地方规章,但是仍存诸如水体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空白”,同时一些现行法律法规本身缺乏力度,加之配套性实施细则迟迟出台,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还不够强。此外,一定范围内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二是体制不够完善。河道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管理界面重叠,事权错位与财权不对等同时存在,从而影响了监管的效能。三是机制不够完善。源头机制和长效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健全,尤其是符合市场化、社会化方向的新型管理机制仍处于摸索阶段,未能从根本上缓解公共服务供给成本过高的压力。
  4. 心智文化亟待培育。心智文化是水文化的内核,居于水文化的最高层次,由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等构成,主要包括环境意识、环境理念和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文学艺术等,具有极强的稳固性。其中,作为心智文化的核心——环境意识(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环境的自觉而清醒的感悟和认识),通过环境理念、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文学艺术等对规范文化、行为文化、技术文化的演进变化产生决定性的作用。根据美国社会学家邓拉普和卡顿建立的nep量表(环境意识量表),浦东水环境意识在整体上倾向于“人类中心主义”和“物质主义”,仍属于较浅层次阶段。可以反映为“三个欠缺”:一是对远离日常生活的水环境问题关注度欠缺;二是获取水环境信息的主动性欠缺;三是对水环境法规的熟悉程度欠缺。当然,受个体层次因素(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的作用,公众的水环境意识呈现明显的多维度性和分层性。但是,正是由于水环境意识整体水平的低下,造成了浦东水环境心智文化相当幼稚,包括环境理念的陈旧、环境科学知识的落后、环境文学艺术的单调等。
  三、水文化建设的思路和措施
  水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丰富和深化。伴随创建“生态城区”的发展进程,构建新时期城市水文化建设,必须以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遵循以下四方面的原则,不断实现人与水的和谐:一是整体性与重点性相协调。注重构建完整的水文化系统体系,促进四个子系统的全面发展,尤其对心智文化进行重点建设,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二是公益性和公平性相统一。将水文化建设统一纳入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对全体公众实施平等供给,逐步消除文化发展的地区“鸿沟”。三是政府主导性和公众参与性相结合。政府是水文化的主要建构者,并应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到水文化建设中来,实现及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四是继承性和创新性相衔接。在积极汲取传统水文化和外国水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对本土水文化进行扬弃和创新。
  当前,我们应继续深化水文化理论研究,从宏观与微观、横向与纵向的多维角度,进一步理清水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问题(比如水文化的载体与介体形态、德性与智性维度、同质与异质因素的传承和创新等方面的关系),并形成对策性的应用研究成果,以有力促进水文化的现实建设实践。同时,更应该以积极实践和大胆摸索的姿态对现状给予回应和变革,关键有以下几点:
  1. 促进技术文化向均衡发展转变,构建新型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为尽快扭转技术文化建设的失衡现象,营造宜人的水域环境面貌,进一步增强水环境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一是要优化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以建设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为契机,按照“制止新债、逐步还债”的总体要求,根据不同区域之间的不同特点,加大对郊区水环境基本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广大郊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着力消除郊区水域的“脏乱差”,体现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二是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河道整治要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成果,对河道黑臭等矛盾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并综合考虑河道的防汛、景观、休闲、生态等综合性功能,改变河道生态系统的脆弱局面。三是要注重文化意象的运用。除最大限度保留传统水文化建筑(比如像浦东的三灶浜、北侧的三王庙等)外,河道整治应凸显文化意象的表达,引入亭榭、石雕、杨柳等具有文化符号性质的事物,增强水环境本身的文化内涵。
  2. 促进行为文化向生态人假设转变,构建绿色行为模式。针对“经济人”的狭隘局限,行为文化建设应实行“经济人”和“生态人”的统一,注重对“ 经济人”行为边界的控制和制约,促进“经济人”的个体理性有利于而不是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当前,最重要的是设立“绿色高压线”,强制性“抑黑促绿”。第一,坚决杜绝浪费性、野蛮性、破坏性的反环境行为。对于占河等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系统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保证把转嫁给社会的私人成本“归还”给私人,避免私人成本社会化;第二,系统设置市场准入的绿色门槛。确立“水环境优先”原则,将水环境保护规划作为其他规划的基础,并加快制定各种绿色技术、质量、安全、消耗等规范标准,严格限制污染企业和项目上马,加大对污水截污改造等良好行为的扶持力度,促进原有产业结构和技术路线的改造升级。
  3. 促进规范文化向多中心治理转变,构建善治监管机制。根据环境善治理论,规范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相关主体的作用,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社会手段,改变由政府独办、过分依赖行政手段的局面。目前,除继续完善法制和创新体制外,主要建立健全三方面机制:一是合作机制。政府应主动下放权力,从市场和社会能进行自我约束的领域中退出,以行政合同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调节作用,弥补自身能力的不足;二是问责机制。政府在下放权利的同时,应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管理手段,将事前的预防监督、事中的过程性监督和事后的追惩性监督结合起来,继续承担规范文化建设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机制。要适应开放社会的要求,疏通政府与公众对话交流的渠道,将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环境问题,采用媒介通报会、市民环境论坛、环境报等形式全面公开,并建立相应的民主化决策制度,实现从封闭型公共管理向公开透明的公共管理转变,增强公众对规范文化的参与度和认同度。
  4. 促进心智文化向深层次思维转变,构建和谐环境意识。发展心智文化应以环境意识的提升为基本路径。弘扬先进的水环境意识重点要发挥好“四个载体”的作用:一是历史载体。系统总结水文化发展演进的历程,分析成败,明确得失,让公众在文化比较中形成正确的水环境意识;二是自然载体。充分利用张家浜景观河道等水环境教育基地,以“水生态一日游”等方式,让公众在亲身体验中形成正确的水环境意识;三是知识载体。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传播学原则,全面介绍水环境建设全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知识、科学原理、法律规定等,让公众在提升专业素养中形成正确的水环境意识。四是艺术载体。对赛龙舟、踩水车、祀水等传统艺术礼仪资源进行创造性开发,引入大型水上实景表演等现代艺术项目,让公众在艺术熏陶中形成正确的水环境意识。

  (作者: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署办公室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