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专题:解读《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8/7/31 10:24:13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齐玉梅


2018年3月,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将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并在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今年4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是本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后的第一个行动计划,是对实施方案的细化落实。


一、《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的背景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要求,同时指出,像北京、上海这类国际性大都市,应该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上海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建立,2011年至2018年,连续8年将垃圾分类试点、推进、机制探索、系统建设列为市政府年度实事项目。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垃圾分类工作应“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方案可操作性” “做好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作出了系列批示。

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上海破解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世界级难题的重要环节”,其紧迫性日益增强,加快部署工作任务,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铸造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生态工程被提上日程。


二、《三年行动计划》目标的考虑

《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设立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远期目标,同时结合市情区力、因地制宜,设定三年分步走的“策略”,保障目标的可达性。按照“建体系、整区域、提能力、重实效”的路径,全程体系三年建设的具体目标具有四个特点:

(一)强调整区域推进

结合各区自愿申报和现实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基础,分三步走:2018年,静安区、长宁区、杨浦区、松江区、奉贤区、崇明区6个区;2019年,黄浦区、徐汇区、普陀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6个区;2020年,全市实现垃圾分类整区域推进。

期间,未实现整区域覆盖的区域,2018年按照每区2个街镇、2019年按照50%街镇,逐步推进垃圾分类整区域覆盖。

(二)强调源头达标实效

要求居住区按照“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严禁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鼓励资源回收,日常干湿两分类)的要求实施垃圾分类全覆盖的同时,2018年,整区域推进区和街道(镇),40%以上居住区落实“五有”要求(即“有分类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统计台账、有分类实效”),实现源头分类达标,非整区域要求30%, 2019年则逐步上升到70%(非整区域要求60%),2020年全市同步达到90%以上的居住区垃圾分类源头分类实效达标。

(三)强调分类结果实效。以2017年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为基数,对可回收物、湿垃圾分类纯净度和分出量、对干垃圾控制量等进行结果性监督考核。2018年,全市两网融合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量达到660吨/日以上,湿垃圾分类处理量达到3480吨/日以上,垃圾末端处理量控制在2.14万吨/日以下。2019年和2020年,每年结合上年度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和分类实效情况,结合源头分类实效比例提升,逐步提高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量、湿垃圾分类处理量指标,控制干垃圾末端处理目标。

(四)强调体系建设提升。根据整区域覆盖、居住区达标推进进程要求,推进居住区垃圾箱房、分类运输车辆、分类处理体系建设进度。

2018年,全面落实已有的400余辆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的色彩喷涂和3000余辆干垃圾车辆张贴识别性标志,全市新增16辆有害垃圾专用运输机动车,全市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达640辆;建成2000个回收网点、109座中转站和10个集散场;41座大型中转站要全面实现“干、湿”垃圾分类转运能力。

2019年,全市湿垃圾专用车辆达780辆;建成5000个回收网点、170座中转站;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300吨/日。

至2020年底,全市湿垃圾专用收运车辆达到920辆;建成8000个回收网点和210个中转站;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达到3.28万吨/日以上,其中湿垃圾处理能力达到700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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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针对性

《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综合本市“大调研”发现的生活垃圾分类3方面突出问题,全面贯彻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确立了4个方面17项29件工作任务。

(一)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生活垃圾准确投放

该任务重点解决本市长期存在的市民垃圾分类知晓度高、参与率不足的问题,提出了6项举措:强化垃圾分类源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指导与管理,通过居民家用垃圾桶、垃圾袋引导,创造更便捷的垃圾分类参与环境;按照“一严禁、一鼓励、两分类”推进居民家庭垃圾分类,进行更具操作性的指导;落实公共场所和居住区分类容器和垃圾箱房改造,营造更加统一的分类环境;推行垃圾分类居住区“定时定点”投放和绿色账户规范管理,开展更加细致的服务;实现居民区各方责任落实的共治格局;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坚决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该任务正视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如何在驳运环节和运输环节杜绝混装混运的问题,提出了6项举措:落实分类驳运责任,通过落实街镇责任,规范驳运工具、驳运方式和驳运管理;配置收运装备,通过色彩喷涂、车辆配置、规范管理落实分类收运;改造中转设施,通过技术改造、能力扩建等完成中转环节分类运输改造;重构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系统,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布局,实现两网融合,按照市场化运作和市城投国有企业托底保障相结合方式,落实对可回收物的收运和循环利用;建立全程分类运输双向监督机制,从末端向源头的倒逼机制、从源头向末端的传导机制,在居住区源头和末端垃圾进场环节双向可监控、可追溯;规范单位有害垃圾收运。

(三)加快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针对本市垃圾分类全程体系末端能力不足的最大瓶颈,提出了两项重点任务,涉及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干垃圾无害化处理共14个项目。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任务主要包括:老港(1000吨/日)、松江(500吨/日)、金山(250吨/日)、浦东(700吨/日)、嘉定(400吨/日)、宝山(500吨/日)共7个项目。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提升任务主要包括:浦东黎明二期(3000吨/日)、宝山(3000吨/日)、松江天马二期(1500吨/日)、奉贤二期(1000吨/日)、金山二期(700吨/日)、崇明二期(500吨/日)、嘉定(1500吨/日)、老港基地(3000吨/日)等8个项目。

(四)强化政策标准引导,建成全程分类信息系统

该任务重点在于保障全程体系的长效运作。主要包括:全程分类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监管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的信息化监管;建立促进分类实效的政策制度,制定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减量专项支持政策和按照各区分类实效差别化的末端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健全促进全程分类的标准体系,形成本市特色、指导全面的垃圾分类目录要求、设施设备导则、图形图示规定和处理技术规范为一体的标准体系。



为确保全程分类体系建成后有效运作,《三年行动计划》还确定了相应的法律、社会和宣传保障。计划通过加快推进立法,从法律宣传、法律实施等方面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支持保障;通过管理机制体制创新,强调垃圾分类基层责任落实,保障居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通过广泛落实社会宣传,加强社会互动,落实政府公益宣传、学校知识普及等措施,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作者: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处副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