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笔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管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09/9/16 12:49: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杨明友 沙先清

蜀山城管聘任基层纪律监督员

  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学科,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在城管行政执法实践中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胆探索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新途径,不断创新思想观念,改革工作模式,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才能使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始终保持勃勃生机。

  一、 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城管行政执法有了较大进步,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是城市管理相对人大多是城市失业人员或进城务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谋生手段单一,法制意识有待增强,占道经营、乱摆摊等违规现象较严重,甚至漠视城管执法、暴力抗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二是城管行政执法力量存在点多、线长、面广,并具有较强的反复性和流动性,执法力量相对不足;三是城管行政执法环境是直接面对社会各阶层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打造亮丽的城市环境,又要处理好民生问题,很容易产生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要达到“为人民管城市”的最佳境界,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在城管行政执法中确立科学发展新理念
  (一)以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树立“为人民管城市”的服务意识
  城管行政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这决定了行政执法队伍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事,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为此,应当积极转变传统“管制型”执法思维,不断强化执法者“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对此,执法队伍必须坚持学法日活动,执行网格化的责任管理,登门为居民服务,帮助民众解决相关行业许可难题,开展“人民养育我,我为民服务”的系列道德教育,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以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为基础,塑造“为人民管城市”的崭新形象
  一是注重教育人,确立新时期的和谐执法理念。要始终把“忠诚可靠、文明执法、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精神作为队伍思想建设的强大精神支柱,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确保城管执法队伍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经得起风浪的考验,以科学执法、文明执法来构建最佳人居环境,营造最佳投资环境。
  二是注重关心人,确立执法人员的岗位价值。尊重执法人员的主体地位,包容他们的个性差异,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从事城市管理职业的自豪感、荣誉感和成就感,鼓励一线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身价值。同时还为每一位执法人员搭建起施展个人才华的舞台,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聪明才智,形成一种干事创业的良性机制。
  三是注重培养人,确立城管人力资源体系。促进岗位成才,努力为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坚持全员人才观,每个岗位都要坚持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执法人员的聪明才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积极引导他们从“拼体力”向“比智力”转变,促进他们自觉学法、用法,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方法科学、应变灵活的执法队伍。
  四是注重锻炼人,确立敢打硬仗行业精神。针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和定人定岗,完善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攻坚克难的本领,不断增强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执行力。

  三、在城管行政执法中拓展新思路
  (一)强化执法队伍机制建设改革
  众所周知,执法活动是通过具体执法者的执法行为来实现的,不难想见,执法者及其执法行为对于我们城市管理执法事业的成败至关重要。对此,在改革队伍建设机制中要注重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实施干部考察制度,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变过去的“伯乐相马”为现在的“赛场赛马”,打破传统论资排辈的思想,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机制,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发队伍的活力。
  二是建立健全和实行干部任期制度、任期试用期制度、聘任制度、干部轮岗和交流制度等,让在位的同志都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努力形成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三是切实改革干部考核体制。积极探索和完善干部的综合考核的新机制,使干部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切实解决困扰干部工作的“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等突出问题。
  (二)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的执法权具有两面性,胡锦涛同志一再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慎用手中的权力,用的不好,就会激化矛盾,小事变大事,甚至酿成乱子,就会给我们的社会稳定和事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因此,用之要慎。
  首先是从思想上警惕行政执法权力的滥用,树立有法必依、依法办事的观念。其次是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不能重实体轻程序。第三是特别注意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合理、客观和公平裁量原则,既在执法过程中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状况,既不“小题大做”,又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精神,在具体工作中,公平地处理好每一个案子,对每一位违规者一视同仁,摒弃个人的情绪,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执法既合法又合情、执法严格而又服务热情,保证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使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三)革新行政执法模式
  城管行政执法既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又是一项内容繁杂的琐事。因为事大,所以不能等到违法事情严重了才去被动地处理;因为琐事,所以不能等到最后再去收拾,谨防找不准最初的根源。因而城市管理执法必须下移工作重心,积极主动地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开展工作,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一是推进城管网格化责任管理落实到位,有效提高办事效率,最终形成城管精细化管理的目标。二是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展开,要用好现有的数码相机、录像机、摄像机等手段,克服一定的局限性,并使这项工作有利于实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由体力型向智能型的重大转变。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要充分认识到运用科学发展观来剖析存在的问题、解决重要性和迫切性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一揽子地解决好城管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城市管理的科学发展,使城管行政执法真正达到“为人民管城市”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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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明友,合肥市蜀山区市容(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沙先清,合肥市蜀山区市容(城管执法)局文明办副主任)
(本文作者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