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论坛:垃圾的“分类收集”这条路怎样才能走得通?
发布时间:2013/7/12 16:04: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吕春元



  生活垃圾是人类活动必然产物。换句话说:有人就有垃圾。为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各地普遍经历过:送至周边农田充做有机肥—简易填埋—卫生填埋—焚烧等阶段。但随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人们对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愈来愈讲究的情况下,对上述各种单一的处置方式的微言也愈来愈激烈,导致垃圾出路屡屡受阻,“垃圾围城”日渐加剧。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使适合垃圾填埋和焚烧的空间愈来愈窄,更给垃圾出路的难题雪上加霜。

  天无绝人之路,近数十年来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地摸索出将垃圾分类收集,作为垃圾最终处置前必需实施的一道门槛后,不仅妥善缓解甚至解决了垃圾出路的难题,而且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再生资源,还使原已建成并营运的垃圾焚烧厂不得不合并,甚至停产。这是因为垃圾并非废物。相反,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再生资源”。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仅是解决垃圾出路问题的良方妙药,还是让垃圾最大限度地资源化之重要手段,也符合当今“循环经济”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国家建设部为解决“垃圾出路”问题,也在2001年批准北京、上海、广州等8座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的试验、示范城市。还据文章介绍地处南京市的河海大学环境资源系20世纪的90年代曾在苏北某县城试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利用措施。结果仅剩处理前垃圾总量的5%,需实施最终处置措施——填埋。但是,历经10余年的历程,国内试行分类收集的城市,总体收效甚微,有的城市更是宣布放弃尝试,继续实施混合收集。为什么在别地能开花结果,在我处却水土不服呢?笔者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

  第一,决策部门对“垃圾分类收集”保护环境、保护地球的深远意义认识不足;对其解决“垃圾围城”的可操作性信心不足。

  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能最大限度地使垃圾再资源化,延长原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可供年限;可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从而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同时还降低生产成本。这些显性效果是容易理解和接受。但那些因利用垃圾再生资源可减少开采资源引起的环境污染,因利用再生资源比利用原生资源产生的“三废”要少,并节省能源,减少碳排放等的隐性效益,往往被一些人所忽略。再如为种植业提供有机肥,从而减少化肥使用量和相应减少化肥的流失,减轻或避免地面、地下水源污染,因增施有机肥后,改善了土壤理化性质,避免土壤板结、沙化,最终保护土地资源等隐性效益,等等,也往往被人们所忽略。而这些隐性效益正是难以用数字化来表示其经济效益的,是无价的。相反,被人们看到的是,推广实施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远远超过传统的收运模式。

  垃圾分类收集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且涉及方方面面。要建造一些工程,要增加一些设备和设施,要废除一些旧的管理模式、创建一些新的管理模式。更重要的是要得到全体民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只有将几方面工作同时做好,才能取得预期效果。所以,日本花了30年时间,台湾地区也花了10年时间,才取得今天的成效。广州市虽从2001年开始试行垃圾分类收集作业,到2009年也近10年了,但对缓解垃圾围城难题的作用微乎其微。分析其原因,除因实施的技术路线存在问题外,对该项工作的艰巨性、持久性估计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再生利用经济附加值低的再生资源,政府不扶持则无人问津。

  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虽是解决垃圾出路之首选措施,但若不将不同类别的垃圾组分再生利用,其出路仍会落空。从某种意义来讲,当前大多数市民和个人对垃圾已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了。他们只是仅将成为垃圾的旧书报、用后的塑料容器、废旧金属制品或碎块等回收再利用经济附加值较高的废品分捡出来,送至废品站变卖(估计其数量要占当地环卫部门垃圾清运量的15%—20%)。垃圾中易腐有机物、玻璃制品及其碎片、厨余和吸塑、吹塑类塑料包装废弃物等虽能再生利用,但再生利用经济附加值低,甚至为负数,受市场经济规律制约,迄今很少甚至无人问津。但若能将这部分废弃物再生利用起来,就可减少垃圾总量的一大半。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这类再生资源的利用,也未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激励企业或个人从事这方面的再利用业务。在此情况下,强调分类收集,仅能将废品站回收的废旧物资品种的回收率有所提高,但升幅有限。也就是说,垃圾的分类收集的作用甚微。

  再说任何处置措施都存在布局和处置能力的问题。所以实施垃圾分类收集措施的地域所在地及范围必须要与处置措施相匹配。否则因运输措施跟不上、处置能力跟不上,必然出现混装、混运和混合处置的问题。这不仅无谓地消耗物力、财力和人力,也浪费广大市民一番心血,降低政府在市民心目中的信誉和形象。

  第三,轻奖重罚的“暂行规定”,不利措施的贯彻实施。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环境保护工程,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市民、家庭打破旧习惯,建立新秩序,还要创造一些条件——诸如放置多个容器和增加放置容器的空间,日常运作还会增加不少繁琐工序,从而给市民和家庭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市民的抵触心理甚至行为是难免的。适应新的收集程序是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应是日本用了30年、台湾地区用了10年的原因吧。但“暂行规定”中用了5个条款惩罚不按要求执行垃圾分类的行为。相反,只对垃圾分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这往往给人们感觉是:奖励面窄,且高不可攀;惩罚面却很宽,很容易触犯。

  第四,对再生资源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重视和扶持力度不够。

  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区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网点仅有6000余个,而证照齐全的仅为2000个左在。数量不足和布局不合理,给市民交售废品带来不便。而且它们仅从事较为洁净的、再生利用经济附加值较高的旧书报、金属、塑料容器等废品。吸塑、吹塑类塑料包装废弃物、玻璃及玻璃制品却很少经营。其原因主要是该行业脏、累、不安全。国家给的免税政策,还要先征后退。为能生存,压低收购价,短斤少两已成该行业的“行规”。这也给市民交售废品带来不利影响。

  据上所述,若认定垃圾的“分类收集”是解决垃圾出路、最终化解“垃圾围城”的一项关键措施,那么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坚信只有“分类收集”才能解决“垃圾围城”之难题。

  垃圾的分类收集不仅能有效地缓解甚至解决“垃圾围城”之困扰,是贯彻实施“循环经济”理念,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又一具体体现,更重要的是保护良性生态环境,防止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再度受到撞伤。所以该举措不仅造福于当代人民,更造福于子孙万代。所以,必需首先树立垃圾一定要分类收集的信念,分类收集是垃圾处置系统工程中的主角,其他措施则是辅助的。

  制定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时,首先要根据生活垃圾产量、组分的变化趋势,制定与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实施相关内容的规划,即在哪些地域分类处置(或说再生利用)哪类垃圾组分,以及处置规模和进度。然后再解决再生利用后剩余的垃圾(包括再生利用过程中需要另处置的残渣)的处置问题。

  实施垃圾分类收集措施的地域和垃圾分类的标准应与再生利用措施的项目和该项目的所处地理位置、处置能力相批配。防止出现可再生利用之垃圾超过处置能力、运距过长,或缺少再生利用手段,最终又被混合填理或焚烧处置的现象。就当前情况来看,首先应从易腐有机垃圾和厨余垃圾入手。一方面,它明显影响垃圾的卫生填埋措施和焚烧处置措施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它的再生利用技术和工艺也较为成熟,其产品是真正的绿色商品——种植业中急需的有机肥料,且市场需求广阔。紧接着应着手解决吸塑、吹塑类塑料薄膜包装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技术和实施。塑料类废弃物虽其燃烧热值很高,但若燃料中塑料比例过高,处理不当会缩短炉体寿命。它还是燃气、飞灰中污染物的主要提供者。目前城市生活垃圾中塑料含量往往在15%左右,若能解决它的再利用技术、工艺和再生产品的利用,就能大幅降低垃圾数量。玻璃制品和碎玻璃的利用技术和工艺应已成熟,但受市场经济杠杆制约,难以实施。若能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实现再利用是很容易的。

  二是,重视和加快再生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建设。

  垃圾中大多数废弃物组分的再生利用技术、工艺均已成熟,且已有众多企业早已从事这方面的运作。诸如纸品、黑色及有色金属、大多数塑料制品等。但易腐有机物及厨余和碎玻璃的再生利用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再生利用后增值幅度很低,甚至是负值。前者能否将初始产品深加工成有机-无机复合肥或家禽、家畜饲料,以利提高再利用经济效益;后者应改进再利用技术,制成高挡建筑材料等。吸塑、吹塑类混合塑料包装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技术还不甚成熟,急需研发再利用技术。

  上述各类再生利用技术和工艺是垃圾分类收集措施能否被推广实施和能否持之以恒的关键,应在经济上、政策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垃圾分类收集措施的推广实施应适当滞后于再利用措施的落实,且应成熟一片推广一片。

  垃圾的分类收集是为了再利用,有了再利用措施,分类收集才有意义。当前仅有纸类、金属类、部分塑料制品类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企业在营运。所以当前也应将分类的重点放在这类废弃物上,其目标是尽量提高这类废弃物的回收率。至于易腐有机物和厨余等可再生利用废弃物,则宜在有处置利用手段的服务半径范围内实施分类收集措施,否则会出现市民分类,环卫部门再混收、混运和混合处置。这不仅浪费市民的辛勤劳动,更会引起对管理部门埋怨和不信任。

  四是,实施宽松的奖惩制度,重奖轻罚,多奖少罚,奖物质,罚精神。

  分类收集推广实施初始阶段,除要加强宣传教育,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外,经济杠杆作用不容忽视。要多采用鼓励、奖励措施,且要以物质或经济为主,精神奖励为辅,否则会适得其反。但到后期就应加强惩罚力度,其目的也主要是促使少数对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执行不力的人尽早进入角色。

  五是,关注、支持和协助供销总社尽快整顿、规范和优化废旧物资的回收市场和再利用企业。

  目前广州市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中,近七成是无证、无照又无资质的“黑点”。它们当中,有的敢违规回收禁止回收的废旧物资,有的是大秤进小秤出,赚的是黑心钱。可谓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伤了市民心。要为市民提供一个诚信、公平和方便出售废旧物品的条件和环境,首先要整顿现有网点,使之符合既定标准、证照齐全的回收点。其次,尽量根据人口居住密度,适当增加一些新网点,使其布局更合理,更方便市民出售废旧物品。



上海生活固废集装转运薀藻浜基地


  (作者: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退休人员) 

  

(本文配图/洪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