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论坛:黄浦江水域责任区管理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3/7/12 15:51: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张国光


十六铺两岸夜景(简永清/摄)


  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黄浦江两岸开发建设的不断推进,黄浦江沿岸的企业陆续搬迁、滨江绿地不断增多,黄浦江原有的航运功能在不断弱化,而景观休闲功能在不断增强。这一新情况,给水域责任区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使其面临着新挑战。


  一、水域责任区管理现状

  1. 初步建立责任区档案。对黄浦江沿岸责任区单位信息进行了排摸、梳理,基本掌握了责任区单位状况,初步建立了责任区档案资料。

  2. 开展责任区日常检查。结合上级相关部门考核目标,对责任区单位开展日常检查,重点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检查责任区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市容是否整洁,环境卫生设施是否设置并保持整洁、完好。

  3. 查处责任区违法行为。针对责任区违法行为,责令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二、水域责任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基础较薄弱。一是管理手段单一。主要是日常检查,检查内容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环境卫生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执法跟进,调动不了责任区(人)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管理很被动。二是基础台账不健全。许多工作做过没有痕迹,很难客观反映责任区管理的真实情况。三是制度不健全。检查制度、考核制度、例会制度、激励制度等都没有建立,造成日常管理随意性比较大,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

  2. 法律资源有限。目前,责任区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既没有政府规章对条例规定的责任区内容进行细化,也没有规范性文件对责任区管理进行指导,法条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3. 机制未建立。没有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一味地追求堵,没有发挥管理部门应有的作用,更没有调动责任单位自我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就是说,管理部门没有正确引导、责任单位没有进行自律、执法部门被动跟进。

  4. 难点未突破。集中表现在责任区范围难界定、责任区制度难落实,应付式、迎查式、突击式的责任区管理方式还很难避免。


  三、原因分析

  1.认识不到位。责任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从岸线排摸、责任单位确定、责任区范围划定、责任区制度落实到日常检查、执法等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更是需要花大量的精力,从而造成责任区管理存在重形式、轻质量现象,管理部门没有真正意识到责任区环境实效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黄浦江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没有充分认识到责任区管理是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重中之重。

  2.协作不到位。责任区管理没有很好地借势借力,缺乏与海事、水务、交港、水上公安等横向管理、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目前,仍然靠一支队伍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管理中的难点、顽症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3.意识不到位。责任区单位(人)往往存在重“繁荣”轻市容的现象,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对责任区制度落实不重视,缺乏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把责任区自我管理工作看作是“只花钱、无收益”的负担,不尽法律规定的义务。



  四、水域责任区管理的几点建议

  1. 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建立户籍档案。按照精细化、精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梳理、核实责任区信息,准确掌握责任区单位变动情况,建立责任区户籍档案,为条件成熟时送达责任书奠定基础。二是规范基础台账。责任区管理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小结、检查有记录、会议有简报,同时,还试想每季度撰写一期责任区管理专报,动态反映责任区管理信息。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涉及责任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内容以及不同类别的责任区管理标准,提升责任单位(人)的责任意识,引导责任单位(人)进行自律。四是落实专管员制度。借鉴户籍管理模式,落实专管员制度,挑选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责任区工作的队员作为责任区专管员,通过专管员的日常走访,旨在掌握变更信息、检查环境实效。

  2. 建立规章制度。一是检查制度,明确规定检查内容、检查频率,详细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要求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的措施。二是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责任区管理工作例会,对该季度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布置下阶段工作;针对责任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根据需要召开研讨会、共商会、协调会等专题会议;每年初召开一次责任区管理总结大会,对上年度责任区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布置本年度责任区管理工作。三是激励制度。把责任区管理与立功竞赛结合起来,以管理促竞赛,以竞赛推动管理,组织其他单位到责任区制度落实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参观、学习、交流,对年度考核优秀的责任区单位作为参加实事立功竞赛的资格。

  3. 实施差别化管理。对水域责任区进行“大分流、小分类”,根据类别进一步丰富责任区管理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在《市容条例》规定的“市容整洁、环境卫生整洁、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等三项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管理内容,形成责任区综合管理专项要求,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如针对散货装卸类责任区,增加装卸作业中要采取防污染措施,船舶运输中要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针对客运游览类责任区增加船容船貌和两类容器的要求。

  4. 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管理部门引导机制。即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责任区指导文件,明确责任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式方法,积极引导责任区落实相应制度、履行相关义务,切实维护责任区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二是责任单位自律机制。要求责任区单位切实根据相应的标准,制定有效措施,形成制度化的责任区自律形式,积极开展责任区自我管理,有效防止污染责任区的行为发生。三是执法部门约束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责任区违法行为要求其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执法措施要及时跟进,严厉打击责任区单位违法行为。四是横向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海事、水务、交港、水上公安等横向部门的沟通、协作,牵头搭建黄浦江执法管理联动平台,联合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责任区专项检查、执法,形成威慑力,借势借力推动责任区管理各项工作。

  (作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黄浦江管理站站长助理)

  

(本文配图/简永清、李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