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城管亟待解决的三大观念问题
发布时间:2007/9/5 10:41: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 赵俊超


  在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深刻指出:要实现城市管理的现代化,更新城市管理理念,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把城市管理提高到新的水平。当前,城市管理矛盾突出,引发矛盾的因素众多,有自身的,也有外在的,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作为城市管理者,要认真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城市管理进行深入的总结和深刻的反思,更新管理理念,摒弃因循守旧的传统套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当务之急,是要克服“三种旧观念”,树立“三个新理念”。

 
  一、克服管理是“药”的观念,树立管理是“饭”的理念
  长期以来,对城市管理有种曲解。认为城市管理就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解决存在的问题。其实,城市管理应该是“饭”而不是“药”。药是有病时才吃的,健健康康的,就不需要吃药。而饭,是天天要吃的,是正常的需要。管理也是这样,它应该是贯穿于城市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管理是在出现问题之前,防止问题的出现,未雨绸缪,不是有问题才去管。比如一个企业,等到出现不合格产品时,才来解决工艺流程问题,那只能是亡羊补牢。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出现,必须在工艺流程设计时就有了对应的措施和手段。美国有位著名的企业家说过,“管理好的企业,总是单调无味,没有任何激动人心的事件。那是因为凡是可能发生的危机早已被预见,并已将它转化为例行作业了。”
  现在的城市管理,存在一种“割野草”现象:问题出现了、积累了、蔓延了,才开始“割”,割过一茬就不问了,没有总结、研究让“野草”不再长出来的措施,只等到新的一茬“野草”又出现了,再去“割”。“整治”和“突击”是非正常的管理,能振奋人心和振作精神,也很必要,因为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但是,真正的管理却很平淡无味。如果城市管理一如既往地寄希望于突击整治,寄希望于轰轰烈烈,寄希望于“药”而不是“饭”,那么,管理的机制、体制就不可能得到强力的推进,长效机制就不可能落实到位,管理的矛盾就不可能避免,而且矛盾随时都可能发生,甚至引发冲突。
  凡是精细的管理,一定是标准化的管理,一定是经过严格的程序化的管理。城市管理就应该像工厂化作业,制定类似于“iso”的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让作业人员、质量检查人员、执法人员在流水线上——大街小巷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运转。


  二、克服“单边主义”观念,树立“互动管理”理念
  对城市要有准确的定位,城市不是管理者的城市,而是市民的城市,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由于传统计划经济和行政思维的影响,城市管理“单边主义”色彩浓厚,赋予人民的只有管理义务,没有管理权利。出台法规,制定政策,往往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实施管理习惯于行政指挥。
  现在是多元化的社会,面对各种矛盾的交织和利益的调整,城市管理需要更高的智慧和更多的手段来平衡、协调,一棍子打死不是办法,一放就乱,更行不通。行政学上有一个“比例原则”,要求把管理目标和相对人的权益调整到一个适度的比例,才能和谐共处。城市管理需要互动管理,与市民的互动,与媒体的互动,与社会各阶层的互动。
  互动管理,首先要体现制定政策的民意性。比如,今年的西瓜市场管理,恰逢合肥市大建设之年,全市40多条主次干道同时开  工建设,如何保证既不影响交通安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又有利于瓜农销售?市市容局先是召开瓜农、市民、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拟定西瓜进城销售原则和场所,对瓜农首次公开做出免费清运垃圾、免费配备卫生容器以及只教育不处罚等五项承诺,然后让媒体全文公示,全部透明。瓜农在接受服务的同时,纷纷表示要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也做出了保证进点销售、保证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等对接合肥城管的五项承诺。瓜农理解了管理者的良苦用心,市民体谅了管理者的难处,得到了市民和瓜农的一致拥护。
  其次,互动管理是施行政策的参与性。城市管理不乏正确的决策,不乏目标标准,也不乏规章制度,但是,由于缺乏市民自觉、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只能靠单一的行政推动,阻力大,成本高,事倍功半,甚至是出现对抗,效果不尽人意。“人民城市人民管”停留在口号上,成为空中楼阁,这是城市管理的一大失误。搭建参与平台,是实现互动管理的关键。合肥市正在试行城市管理“片儿管”制度,推行“城管进社区”工作,居民对城市管理政策有了准确、便捷的了解渠道,对身边的问题有了快捷的反映、解决渠道。市民在参与过程中感觉到了生活环境切实的变化,享受到了参与的成果与成就感,自觉遵守、维护城管规定的意识增强了,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提高了。
  再是,互动管理要体现城管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而城管行政执法的公正,是构建和谐城管的价值取向。城管行政执法开展多年,依法行政,程序正义,已经得到了很大完善,下一步的目标要在实质正义上下工夫。行政执法应该效率与公平并重,要以参与促进公开,以公开保障公平。重大处罚和较大案件的审理要建立公开听证制度,让市民、媒体和专家参与,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完成行政执法从程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同时使市民在参与过程中,逐步改变过去那种“杀人越货是违法、乱丢垃圾属小节”的错误观念,增强遵守行政法规的意识,一举多得。


  三、克服被动应付的观念,树立政府职责的理念
  马克思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有两种,即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许多城市政府重视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轻视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跛脚行走,不能统筹兼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社会、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义务和责任。城市管理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最基础的工作,也是转变干部作风、凝聚民心、提高市民素质的最佳结合点,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所在。政府应该把城市管理作为“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基础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干部的作风工程”来抓。要建立“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和严格“问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对城市管理成效显著的区域,像招商引资一样给予重奖;对市容环境长期得不到改变的落后区域,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马路扫不干净,清洁工未尽责,是直接的表现者,是表象。深层的原因可能是管理、投入、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问责清洁工只能解决一时一事。必须提高问责对象的层面,调动区域主要负责人的积极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清简务本、沉下身子解决区域内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
  据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正在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南宁市青秀区由于七一总渠周边“脏、乱、差”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青秀区党政主要领导被调离了岗位,分管“城乡清洁工程”的常务副区长被免职,四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青秀区人大副主任被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而且,这种力度空前的专项问责不是暂时的,而是制度化的,它贯穿于“城乡清洁工程”的全过程,从而引发各级各部门对“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的探索和创新,推动了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完善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只有领导干部不再把城市管理当作负担、出于应付,而是作为责任、主动作为,率先垂范,用身影去指挥人,用行动去带动人,才能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氛围。政府职责归位,城市管理才有出路。

  (作者 合肥市市容局 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容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