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参考:城管执法如何提高政风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12/7/4 11:05:13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朱佩领
  

   对政风建设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政风就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风气,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在施政过程中关于依法履职、办事态度、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廉洁自律、队伍形象和整体精神风貌的综合表现。这些表现也就构成了政风测评的主要内容。社会测评机构根据这些表现进行分类测评,并将测评情况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测评结果进行比较后所形成的结论,就构成了某一部门的政风建设水平。

 

  一、 城管执法政风建设现状
  城管执法在历年的政风建设测评中,测评成绩始终是排在其他执法部门之后,2009年之前在9个执法部门中连续多年排名垫底。2010年之后,城管执法被列入大绿化市容的测评系统,与综合管理类部门同比高低,总体成绩仍然不理想,多数区级城管执法单位单独成绩仍然排名靠后。
  城管执法队伍成立以来,历经10年的摸索和试验,虽然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作出了艰苦的努力,但却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弯路,执法队伍始终给人留下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执法工作大多是冲冲杀杀,这无论是给队伍建设、执法工作还是社会效益上,都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城管执法的10年就是挨骂的10年,就是落后的10年,给队伍形象造成了极难挽回的恶劣影响。目前,虽然各级认识到了这一问题,但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在不良习惯的惯性作用下,一下子也很难全部正规起来,城管执法矛盾与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最可怕的是城管执法中大多数人员都不愿意面对现实,始终捂着矛盾,不愿意承认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愿意接受和正视队伍的社会评价,还在找如“工作难做”、“社会不理解”“管的是穷人”“工作性质决定的”等理由来原谅自己、开脱自己。城管执法各级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揭开盖子,承认问题,吸取教训,经过痛苦的涅槃,才能尽快扭转目前的局面。否则队伍建设必将新瓶装旧酒,有负人民的厚望。
  政风建设事关政府部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城管执法的政风主要是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形成,同时政风又促进执法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那种把政风建设仅当成是摆设,甚至把政风建设同执法工作对立起来的思想都是错误的。不能片面地认为抓政风建设会捆住城管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执法任务的完成,使政风建设活动流于形式。也不能把抓政风建设工作仅归于政治工作的一个内容,把政风建设同执法工作割裂开来,各管各的事,各吹各的调,使政风建设难以深入到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政风建设工作主要是以政治工作为形式,以队伍管理为基础,贯穿执法工作全过程的一项全面的综合性工作。从测评内容上来看政风建设的重要性也非同寻常,要以正确的思想教育为引导,以队伍形象、执法能力、执法效益为抓手,以社会宣传来展示队伍的文明素养。光用政治工作一条腿走路,执法工作时仍旧简单粗暴,形象得不到改变,政风建设难以得到社会好评,因此政风建设是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但城管执法的思想教育机制和相对统一的执法模式以及宣传机制至今仍没能形成。队伍成立10年来,由于体制、机制上的缺陷,城管执法正面宣传工作基本空白,使大量的负面报道先入为主地定格了城管执法的负面形象,城管执法最多就是对负面报道非正式的回应一下。这些大量的负面的、甚至失实的报道直接影响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和执法心理,造成了不知所措和做了就错甚至越做越错的恶性循环。
  
 

  二、 城管执法政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级对城管执法队伍重使用轻提高,政风建设基础薄弱。城管执法人员从进入执法队伍开始,就天天在马路上执法,说是执法,其实就是简单的冲冲杀杀,自身的知识水平一直停留在刚进城管执法队伍时的状态,自身素质受到影响,执法能力得不到提高。城管执法只是这几年才开始重视并系统地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但由于城管执法方面的经验积累缺乏,培训教师严重不足,所以培训针对性还不强,效果不明显,使政风建设在低水平循环。
  二是城管执法队伍从事的是执法工作,但队伍不断从事与自身职责不相干的事,政风建设发生偏差。在有的部门眼里,城管执法算不上是执法队伍,不管属不属于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对他们是到处使用,甚至被用来作挡箭牌。这对队伍的执法专业和长远建设有着很大的危害,政风建设无从谈起。
  三是执法行为没有统一模式,政风建设缺少支撑点。由于适用的法律复杂,造成了执法行为的复杂化,更没有统一建立执法的基本模式,使执法行为和标准难以控制。各级领导在执法的行为要求上思想也不统一,有时强调“严格执法”、有时强调“规范执法”、有时强调“文明执法”、还有时要求“柔性执法”甚或“眼神执法”,有时又要求把以上两者、三者或四者结合在一起,让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无所适从,政风建设难以把控。
  四是“城管执法”人员的复杂化,使政风建设建难毁易。由于城管执法正规编制的人员少,有的政府部门就随意增加非编人员,且穿着服饰、标识与城管执法人员的服饰、标识极为相象,就连城管执法的督察在检查中也一时难辨真假,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更难监管和控制,各种问题屡屡发生,对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的影响非常突出。
  五是重结果,轻过程,政风建设有名无实。就目前我国农民进城的趋势来看,城市存在一定量的设摊是合理的,市民也是有需求的。但在各类检查中往往是一刀切的做法,对乱设摊等违法行为就是要求杜绝,否则统一扣分。城管执法对一些老大难的地方也只好是不管执法形象和程序,先解决掉问题再说,使执法结果与社会效果严重脱节,影响了城管执法的社会形象。

 

                                                                                                                             聘请政风监督员
 


  六是督察考评不到位,政风建设监控不力。对城管执法人员工作实绩考评和职级晋升系统不完备,影响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行为举止和履职情况监管不到位,导致有的城管执法人员的服装过脏、执法巡察时随地坐、靠、执法语言无忌、行政处罚随意性大、“猫、鼠”共存等影响城管执法形象的现象时常发生,致使政风建设水平难以提高。
  
 

  三、 提高城管执法政风建设水平的几点对策
  一要抓教育,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要确立城管执法的性质,让城管执法人员明白自身是代表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力的人员。要深刻意识到城管执法的宗旨是城管执法为民,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并在城管执法队伍里面大力开展性质和宗旨教育,让“城管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城管执法人员的心中,让每一个城管执法人员都产生人民城管执法崇高的职业荣誉感,对城管执法报有神圣的使命感,让每一个城管执法人员心中都树立起爱民、为民意识,从而端正执法态度,彻底摒弃过去的错误思想认识,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城管执法。
  二要抓管理,建设正规化的城管执法队伍。一支正规化的队伍是抓好政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从队伍的体制、编制入手,确立城管执法人员身份和地位,确立城管执法队伍的性质、宗旨和职能,城管执法也才能名正言顺,进而被社会接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管好队伍必须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保证认真贯彻执行。主要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日常勤务管理制度、人员行为规范、后勤保障制度和考评激励制度。这些制度是建立正规化队伍的基础,是管理好队伍的保障。
  三要抓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素质是能力的前提,没有素质就不会有能力,就不能正确地解决问题。不是穿上了城管执法制服就具备了城管执法素质,不是知道了几个法律条文就有了执法能力。简单的法律条文教学无法直接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学会了法律只是具备了法律的基本素质,但会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才是能力;学会了某种语言是具备了语言的基本素质,但要做到使用法言法语和法理相互交融来说服相对人理解执法、服从管理才是能力;学会了执法程序是一种基本素质,但要文明执法,能控制执法过程,提高执法的社会效益才是一种能力。在城管执法的培训中,不但要注重素质的培养,更要注重能力的提高。因此要开展文明执法“五步法”的基本执法模式教学,使城管执法人员学会对简易案件程序和一般案件程序的具体操作方法、执法中“法言法语”与“情理交融”相结合的方法,学会对一般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明确对重大问题的处理要求等,真正让城管执法人员学会和明白具体如何进行执法的最基本的动作和要求。
  四要抓督察,管好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是给群众的第一印象,形象好了,给人一种敬畏感,也会得到群众的尊重;形象不好,群众就不会尊重,就不愿意接受管理。城管执法人员的形象要求不是要像军队一样威武,像警察一样有威慑力,而是要具备执行法律的威严。因此,城管执法要建成一支威严之师。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城管执法人员对自身形象的不重视,主要表现在衣着不规范、不整洁,仪容邋遢,举止不端正,巡察走路松松垮垮,对相对人态度恶劣,不履职,执法时随意性大,甚至执法不公、不廉等几方面。这些不良形象破坏了城管执法在社会上的声誉,已经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成为了城管执法在社会上的“标准像”。要改变这一形象,除了思想教育和提升素质外,要加大督察的力度,对城管执法人员的马路形象要加强督察和管理,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对一般违法问题久拖不决、长时期解决不了的要检查是否存在不公不廉的情况。城管执法督察要坚决对城管执法人员不良的形象进行严肃的处罚,没有严管就不会有好的形象,通过严管,形成形象就是素质、形象就是尊严、形象就是荣誉、形象就是职业生命这样高度的认识。
  五要抓履职,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城管执法的职责虽然是法定的,但在履职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法律制定的目的和精神。过去的10年,城管执法人员的确付出了不少,每天超负荷地工作,但却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被骂、被打的情况屡屡发生,城管执法人员流汗、流血,还要流泪。其主要原因在于好事没做好,没有围绕群众的需求开展工作。要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但要创造整洁、有序、安宁的生活环境,还要创造便利、快捷、舒适的生活环境。所以城管执法对社会上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城市安全的各种违法现象要坚决进行查处,消除危害,决不能坐视不管、听之任之,任凭老百姓的利益遭到侵害。严禁发生“猫、鼠”共存的现象,要积极履职,还安宁、安全、整洁、有序给市民群众;但对群众确实需要、危害不大的轻微违法现象要进行疏导和管理,变不利为有利、变无序为有序。比如小马路的乱设摊问题就不能一刀切,要因势利导。因为菜场的减少,群众买菜难、买菜贵的问题突出,一刀切的做法只能换来群众的埋怨,更不要说支持和理解,只能是出力不讨好。因此,要按照制定法律的精神,对属轻微违法行为的乱设摊等群众有需求的,要主动协调地方部门进行划定时间、划定地点地管理,有条件的要引导入室、入场。这也是一种履职,这种履职既解决了问题又获得了群众的欢迎、支持和理解。
  六要抓宣传,营造城管执法良好的社会氛围。发挥舆论正面引导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城管执法的电视、电台、报刊、公益广告等宣传媒介的宣传工作和城管执法进社区、进单位、进工地、进学校的工作,提高城管执法的社会正面形象,增强群众对城管执法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的正面宣传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不仅远不如禁止“乱穿马路、随地吐痰”等的宣传力度,而且负面宣传大行其道,其中也不乏因偏见而产生的失实报道,对城管执法的形象起到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对城管执法任何的正面宣传,都是促进城管执法政风建设的动力,通过有组织地宣传城管执法法律、队伍建设、执法成绩等方面的内容,可以树立城管执法人员的信心,增强队伍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促进城管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行为的改变,也使得整个队伍的形象发生变化,使政风建设水平得以提高,最终使队伍被社会认可,得到良好的评价。因此,城管执法的正面宣传是改变城管执法形象的有力武器。一是宣传国家城市管理法律的规定,让群众知道哪些行为是违反国家城市管理法律的,明辨善恶美丑。二是宣传城管执法的性质、宗旨和职责,使人民群众知道城管执法是什么样的队伍,对城管执法工作有相对全面的了解。三是宣传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充分调动社会舆论来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四是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四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活动,现场为民执法,为民排忧解难,这是一种传统的宣传模式,但在一定范围内会起到较直接的正面宣传效果。五是宣传城管执法对社会的贡献和城管执法的先进事迹,宣传一批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城管执法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弘扬城管执法精神主旋律,使公众对城管执法队伍和城管执法工作由认识到理解再到赞赏。
  总之,要提升政风建设的水平,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具有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具有文明执法的能力、具有端正威严的形象,还要充分考虑良好的执法社会效果和有力的正面宣传报道,只有这样,城管执法的政风建设水平才能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上海市闸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专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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