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论坛:浅议把评估机制引入城管执法
发布时间:2011/2/22 14:08: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李 健
  就目前而言,各地城市管理执法面临着两大课题,即: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和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如果按照“设计合理、操作有效”的评估机制引入执法工作中,无疑能够对城管执法的建设和发展起到技术性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笔者就此,做一些议论和构想。
 
  将评估机制引入城管执法工作的意义
  
“十二五”期间和“后世博”时期,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将会得到各级领导和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与关注。运用评估机制引入城市管理执法,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城管”的需要,也是城市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中具有“创新和驱动”现实意义的一种工作机制。
  首先,合理、有效的评估将有利于城管执法队伍的正规化建设。通过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队伍在制度建设中容易忽略的细节、及时纠正队伍管理中容易产生的偏差。通过对城管执法基层单位的有关评估,并将评估的结果在月度工作考核成绩中体现出来,这就可以激发基层执法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激发管理务实性和业务创造性。从而,促进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中的组织性、制度性、程序性的自我完善和提高。
  其次,合理、有效的评估将有利于城管执法的规范化建设。通过评估,能够及时发现执法程序中的不足、管理工作中的缺陷等等。这种做法,可以在城管执法系统内形成鼓励和培养“讲执法技巧、讲工作方法、讲规范执法”的氛围,有利于执法的正规化、程序化、科学化建设。也将会避免或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轻组织、轻配合、轻调查、轻协调的“大呼隆”执法方式。
  对于城管执法工作来讲,引入的评估机制可以明确地理解为:对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性的执法工作或行政管理工作实现更加具有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而通过较为严密、规范、有序的过程进行评价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认识。因此,合理、有效的评估将会为落后和陈旧的工作方式设置一道闸门,给先进、新颖的工作方式提供了一个推广、起飞的平台。
 
  可以评估的项目与种类
  
在城市管理执法中,可以进行评估的项目和种类,主要体现在与城管执法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业务性工作上。评估工作的开展,可以分为上级直接确定评估项目和下级申请项目评估两种方式。具体项目和内容可以包括:
  一是对城管执法勤务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的评估。城管执法勤务制度可以包括:执勤制度、考评制度、应急制度、重大保障制度等。评估的对象,是即将颁布的新制度和已经运行一段时间的在行制度。评估内容主要是制度的立意高度,以及制度的严密性、操作性、现实性。
  二是对重大整治行动的评估。重大整治行动主要是指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评估内容可以包括:事先的调查摸底、组织安排、情况介绍等准备工作评估;事中的人员分工、现场操作、环节衔接等执法工作评估;事后的法律文书、现场撤离等善后工作评估。方法是以全过程跟踪性评估为佳。
  三是突发事件处理的事后评估。突发事件包括:城管执法性突发事件和社会稳定性突发事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城管执法处理当事人的队伍反应能力、组织指挥能力、部门协调途径畅通情况、队员指令执行力度、具体措施采用合理性和突发事件处理有效性等情况进行评估。
  四是对演练演习的评估。演练和演习,是对城管执法作为一支政府的执法力量而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履行的职责所进行的一种业务性锻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对演练演习计划的编制、指挥员的指挥效果、参加人员的重视程度、执法装备的准备情况、队员精神面貌等方面进行评估。

 
  评估的工作流程
  
评估是一个过程,更是一项工程,应该根据执法单位的情况,设计一套评估工作的流程和相关的评估文书。评估的基本工作流程可以包括:
  1. 评估项目立项。由城管执法勤务部门根据上级要求或下级申请将需要评估的事项根据评估立案文书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报相关领导审批。
  2. 组建评估小组。由领导指定组长,人员由机关人员和基层干部组成。评估人员应该涉及勤务、法制、政工等领域。由于基层干部长期工作在第一线,有实践经验、有工作思考、有业务需要,所以邀请部分基层干部参加评估,可以体现的意义有:一是,分队干部参与评估,对需要评估的基层单位而言,可以增加评估的公平性;二是,分队干部参与评估,可以弥补机关专项业务人员(如:督察)的不足;三是,分队干部参与评估,既是对现有工作方法、执法方式的提炼,又是对新的工作方法、执法方式的一种有效的传播。同时对参加评估的人员也是一个学习和实践的过程。
  3. 评估工作准备。评估工作开展的前期准备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思想准备,通过学习、动员达到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的目的;二是,业务准备,通过对相关信息、资料的审核和阅读,达到熟悉业务、了解情况的目的。
  4. 评估工作开展。具体评估工作的开展一般包括事先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三个过程。事先评估主要指对某项工作的前期准备进行评估;事中评估主要指对某项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估;事后评估主要指对某项工作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
  5. 评估工作延伸。对经过评估工作得到的各种信息进行总结和体炼,形成经验材料,以此对现有城管执法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评估工作必须关注的几个方面
  
评估工作看似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具体业务的一种评价和认识,其实际上是对城管执法在方向上的一个把握和指引,对具体的执法工作具有正面的引导作用。因此,在评估工作开展中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政治影响的评估。对需要评估的某项城管执法工作从政策导向、社会反应、媒体反应等方面的评估。
  二是对法律资源的评估。对需要评估的某项城管执法工作从法律资源、法律依据等方面进行评估。
  四是对经济纠纷的评估。对需要评估的某项城管执法工作中由于执法而可能产生的经济纠纷、赔偿问题、执法成本等方面的评估。
  五是对业务操作的评估。对需要评估的某项城管执法工作,从执法环境、操作手段、暴力抗法、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总之,评估体制的建立、评估组织的存在,对城管执法部门来说,是有了一个自己内部的有实际工作经验、技术资源支撑的智囊型机构。对社会和公众来说,是一件公平、公正和具有公信力的基本做法。这种评估机制,能够确保城管执法队伍在良性的轨道中前进,对城管执法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作者  上海市徐汇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第四分队副分队长)
 (配图/华家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