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文明执法 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07/4/27 10:21: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张建政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现阶段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用文明执法行为营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城市大环境,用法律法规调节人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直接反映了城管执法队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构建和谐社会,对城管文明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形势下党中央提出的一个科学命题,这个科学命题的解析,需要全社会做出答案。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城管执法任重而道远。适应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城管执法部门在文明执法工作中,必须努力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要努力提高综合学习的能力

  学习能引导队伍与时俱进,教育能促进队伍树立信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迅速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的工作形势的需要。因此,全体城管执法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注重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理论素养;要努力学习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固树立健康的职业道德,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职业素养;要努力学习传统的文化礼仪和公务礼仪,注重思想修养和行为养成,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人格素养;要努力学习党的宗旨和公务员的基本要求,时刻确立服务和亲民的思想,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政治素养;要努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清政廉洁、拒腐防变,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党性素养;要努力学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权力,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业务素养;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丰富知识结构,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实践中显示出执法者良好的文化素养。通过提高综合学力,增长才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牢固的素质基础。
  (二)是要努力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是国家公务人员的一个基本功。城管执法部门管理的对象虽然都是违法者,但均属人民内部矛盾,妥善的处理好这些人民内部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城管执法部门推进社会和谐的一个着力点,这些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好了,城管执法工作就有了良好的群众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有了良好的工作基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利益的不断调整,因物质利益矛盾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增加,城管执法部门面临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待岗人员增多,大量务工的人员进入城市,使城市管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解决这些矛盾,要在积极控制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思想工作力度,积极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服务等手段,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原则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工作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的优劣。现在的工作要求是:既要依据《城市容貌标准》高标准严格管理,维护城市良好的秩序,又要注意改进管理方式,化解管理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形象,又要考虑城市保障条件,积极为业主们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这对城管执法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的大局观念、服务意识、政策法规水平、行政执法艺术以及做群众工作的本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在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中,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要努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城管执法是保持城市良好的市容市貌、维护城市正常的运行秩序、促进城市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城管执法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就是与形形色色的违法行为打交道,经常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不可否认,现阶段城管执法工作经常遭遇暴力抗法问题,当然也有粗暴执法问题,这里面虽然有执法大环境、管理体制、执法对象素质等方面的因素,但无论是暴力抗法还是粗暴执法,都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会给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带来隐患。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各级工作部门的第一要务,为了保持社会稳定,消除各类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也为有效防止暴力抗法问题的发生,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采取措施,通过有效途径,切实提高解决和处置各类危机的能力。要通过学习、培训、教育、激励等手段,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粗暴执法行为发生,减少暴力抗法的诱因;要通过宣传、引导、教育等形式,普及城管法律知识,使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要通过司法的手段,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威慑犯罪分子,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公安城管机构的执法保障力度,积极开展遂行执法跟进保障,从工作运行机制上解决暴力抗法问题,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四)是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依法行政是城管执法部门的中心工作,依法行政要求执法人员要在执法实践中作到公平、公正、公开,正确的履行职责。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后,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必须着力于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核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评议和奖励、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案卷的评查”等制度,着力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管理、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运行新机制。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要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主体,分解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职能,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近年来,随着法制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强化,权利意识得到了提高,民主意识得到了加强,对法律的理解在进一步增强,对执法者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不断加强监督,对执法者公正的关注也越来越强烈。在具体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不仅要求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认定要清楚,适用法律要恰当,而且要求处罚要合法,手续要完备;不仅要求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的物质利益,而且要求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人格利益;不仅要求行政执法依据公开、结果公开,而且要求行政执法程序合法;不仅要求对违法行为处罚及时,而且要求对公共利益及时保护;不仅要求行政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且要求行政执法讲求效率、程序透明、阳光操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效率,突现文明执法的社会效果,这是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必须认真思虑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五)是要努力提高执法服务能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全国人大、政协两会结束时的新闻发布会上讲到:“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它权力。”温总理的讲话,讲出了国家公务人员的本质属性。发展是我们执政党兴国的第一要务,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员,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指导思想。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经济建设也逐步跨入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城管执法部门如何应对当前的新形势,做好执法保障,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如何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创造一流的保障服务,依法维护守法经营户的合法利益?如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改善城市外在形象,为城市又快又好的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如何保护城市环境,治理扬尘、噪音和视觉污染,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优质、舒适、宜居的生存环境等?都是城管执法部门需要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城管执法部门要牢固的树立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自觉的将城管执法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结合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实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努力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和执法服务。
  二、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战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面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决策。在城市管理领域中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文明执法,促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健康发展,使城市管理的改革和发展成果,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心理和谐

  心理和谐是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基本内涵,是指人的知情、情感、意志等内心活动处于平衡自然、协调统一的状态,并对外界事物抱有平静、热情、友善的态度和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保持心理和谐,是一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现代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激烈,社会矛盾复杂,工作压力加重,也导致了人的精神压力加大,使人容易产生心浮气躁的心态,特别是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更容易焦躁、郁闷、激愤,甚至出现仇恨的情绪,如果自我调整不好,还容易做出一些冒险行为,危害个人、他人和社会。有资料显示警察、教师、行政执法人员、商业经营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比较严重,出现抑郁、暴力、自残、自杀的情况比较突出。因此,一方面要积极的引导执法人员搞好心理调节,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帮助大家加强思想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观察和思考问题,以乐观豁达的情怀对待生活,用理性引导偏激,让冷静战胜浮躁,以恬淡取代痴迷,正确的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的对待荣誉、待遇、升迁、进退和挫折。做到在对待自己的问题上,能坚持自省,保持清醒,对自己的能力、水平和潜质有自知之明,不妄自菲薄,也不盲目自信,根据自己地综合素质和周围人力环境,正确的确定自己的志向和奋斗目标,以免出现目标太高,难以实现,影响心理平衡。对待他人,与人为善,见贤思齐;对待社会,宽容大度,尽职尽责。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一个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乐观的面对人生,乐观的面对事业,扬起理想的风帆,在城管执法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以人性化的管理理念,文明化的执法服务管理好城市,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引导等形式,促进行政相对人搞好心理调节,在深化城管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发展,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解决影响人们应有现实利益的各类问题的同时,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消除诱发人们心理不平衡的外部因素;要注意加强行政相对人的思想建设,培养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精神风尚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帮助行政相对人在潜移默化中调节心态,达到和谐,配合城管执法工作,减少摩擦和对抗,与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和谐关系。
  (二)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要注意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确保行政执法环境和谐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同时,又需要全社会为他营造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以保证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序进行。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是一项重大改革,对这一新生事物,有的市民还不了解,有的单位知之甚少,导致了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不到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需要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促使全社会引起高度重视,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营造一个顺畅的工作环境。一是要给予有效的法律支撑。市区相关部门对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要给予有力的业务指导,促进执法规范,程序合法,不出现执法被诉问题;要在立法和地方规章制定上,多考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给予有力的支持;要在执法检查中严查、细训,不留死角,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要给予有力的组织领导支撑。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内容增加了,工作涉及面拓展了,遇到的实际情况复杂了,为了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要尽快成立高层协调机构,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督导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有力地推进现代化城市管理工作。三是要给予 有力的司法支撑。城管执法涉及到城市建设管理、规划管理、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市政管理、绿化管理、环境管理、户外广告、市容环境等多个方面,内容分支多,外延事物多,管理执法难度大,所以必须发挥司法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保障支撑作用,通过必要的强制执行、司法追究手段,提高城管执法部门执法案件的办结率和执行力。四是要给予有力的公众支撑。市民支持、公众参与是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引导广大市民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出发,关注城管执法工作,支持和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减少指责和非议,杜绝执法现场的围观和起哄现象,真正形成有利行政执法的文明社会氛围。五是要给予有力的横向支撑。部门之间的横向支撑,是促进执法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各职能划出部门和业务相关部门要通过制度的形式,给予行政执法工作以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六是要给予有力的舆论支撑。良好的舆论支撑,对搞好城管执法工作至关重要,要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量的正面宣传、正面诱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利于城管执法健康发展,反哺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用诚信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的和谐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体现诚信的思想是实现政府与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城管执法部门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其行政执法人员坚持诚实守信,具有很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显示着政府的公信力以及行业的战斗力。在城管执法领域,如果执法人员不依法行政,泛用职权,坑蒙拐骗、吃拿卡要、失信于民,就必然会破坏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协作关系,动摇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进而影响社会和谐,可以说,政府失信是全社会失信中最具破坏力的因素。所以,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更要抓好执法队伍思想建设,通过多种途径教育和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诚信的思想。要确保执法人员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捍卫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确保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依法管理,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为私情、私利办不合法的事,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确保执法人员不惧强权,无私无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确保执法人员拒腐蚀、永不沾,在灯红酒绿和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做到 “一腔忠诚血,两袖清廉风”;要确保执法人员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行政执法中态度谦和热情,言辞简明亲切,举止端正得体,作风严谨正派;要确保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决抵制和克服特权思想,模范遵守社会公道和职业道德,做好人民群众的表率;要确保执法人员品行高尚,不刁难和卡压行政相对人,对群众不挖苦,不冷朝热讽,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平易近人;要确保执法人员外在形象良好,体现出国威和法威,做到仪容严整、着装规范、衣帽整洁、仪表端庄,养成守纪律、讲礼节、有风度的良好习惯;要确保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安于本分,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挑重担,善于开拓,争创一流,牢固树立献身城管事业的职业理想和信念。要引导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把诚信的思想贯穿到文明执法工作的实践中去,用诚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用文明拓展执法队伍外在形象。
  (四)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培养文明的社会风尚

  道德是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是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人际关系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没有文明的社会风尚,就难以保证不同社会群体的和睦相处,也很难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当前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无一不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影响,导致人们思想和行为发生变化,社会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要把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放到重要位置,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努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道德支撑。在城市管理领域,很多违法行为的发生,都与行政相对人的个人道德修养有关。例如:攀折树枝、任意采摘花卉、果实,随地吐痰、便溺,违法张贴野广告;机动车辆非法占用人行道,偷倒建筑垃圾等等,如果不加强源头治理,从道德建设上校正违法行为,就很难降低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加强公民的道德建设,培育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坚持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实践活动抓起,帮助广大市民树新风、除陋习、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首先,要加强对公众的荣辱观教育,通过提高认识,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把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其次,要引导公众注重社会实践,积极行动,克服生活陋习,树立生活新风尚;再次,要创造有效载体,陶冶公众情操,营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环境,促进道德建设健康发展。第四,要以青少年为重点,打牢全社会思想道德的基础。青少年是社会主义和谐的未来和希望,要完善教育网格,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努力培养遵纪守法的合格接班人。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文明的社会风尚,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五)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要注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实现行政执法权力的和谐运用,有效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滥用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廉政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应该把遏制腐败和执法权力滥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制止和防范,使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达到按法规办事,努力制约“合法伤害”的危害,引领社会风气。解决执法监督问题,必须实现以法治代替人治,完善信息公示制度,切实让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让各阶层的利益相关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行政诉求,让他们具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执法监督要着重健全三个方面的监督制约:一是健全人大依法监督制度。通过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城管执法部门和人大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人大对城管执法部门决策实施监督的职责、方式和程序,形成经常性联系制度,确保人大有效的质询;二是健全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凡是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向政协通报协商的,要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同时,支持政协委员就城管执法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独立调研;三是要健全政府内部的层次监督制度。要明确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关系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督关系,始终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置于政府的监督视野之内。

  (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