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宣传 推进一流市容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05/7/4 15:51: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鲁建平

    社会宣传是一项常抓常做,比较熟悉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深化认识,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和市领导调研时提出的新要求,就如何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的社会宣传?如何落实“有专门人员和媒体打交道、有专门人员研究媒体、主动引导媒体”的要求,以及为建设上海一流市容环境营造良好氛围等问题,本文提出一些看法,供工作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把握社会宣传的地位作用
    首先,加强社会宣传是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随着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政府管理中的“缺位”、“错位”和“越位”问题的进一步解决,社会宣传的职能越来越凸现。在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中必须进一步强化这样一种理念:就是社会宣传是一项需要进一步强化的政府职能。也就是说,不仅要善于把市容环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而且还要善于宣传社会,宣传市民,并且把市容环境意识及其社会公德,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工作和重要职能来抓好,把加强社会宣传作为加强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好。面对“一办两局”新的职能,各级干部更要自觉地从市级层面的综合管理高度,来审视和把握好自身的工作,明确社会宣传的定位、任务和要求,尽快改变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被动局面。
    其次,加强社会宣传是行业发展提高的需要。市容环卫行业是一个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和反复性非常突出的行业。市容环卫行业不仅与社会、与市民关系十分密切,互动性极强。同时,市容环境服务范围广、变化快、与社会和市民文明素质直接相关,反复性极强。因此,各级管理部门必须把社会宣传作为市容环境建设的重要工作。不仅要善于做好业务工作的规划、指导与协调,而且还要善于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群众,使广大市民群众既成为市容环境建设的最大收益者,也成为市容环境建设的自觉参与者。对于有近2000万人口的上海来讲,如果离开了社会和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和自律,仅靠数万市容环境从业人员的单方面努力,建设一流的市容环境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
    第三,加强社会宣传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需要。现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已把成功举办2010年世博会作为上海城市建设管理的主要目标。市容环卫行业不仅承担着建设一流市容环境的重任,而也承担着展示城市形象,提升社会市民市容环境意识,促进城市文明程度提高的社会责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提出的“提升上海市民文明素质、文明行为、文明形象,让城市更美丽,让生活更美好”的要求,是城市重要窗口行业,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容环卫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有责任把社会宣传进一步抓好,通过进一步提升社会市民的市容环境意识,来促进整体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
    近几年来,上海的市区两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管理、加快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围绕行业的改革发展和市容环境建设,加强了社会宣传工作。做到了电台有声,报章有文,视屏有影。据初步统计,去年在市主要报刊和部分中央报刊刊登的有关宣传报道就有近2000篇,电视、电台新闻报道270多次,特别是各有关单位在围绕发展和重点工作推进组织策划新闻报道,利用社会资源和各种平台有效开展社会宣传,及时应对和反馈社会舆论批评以及投诉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和进展。从总体上讲,社会宣传成效显著,对促进上海市容环境建设和提升全体市民的市容环境意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比如,去年围绕十大便民措施的落实、79条主要交通干道的整治、行业综合改革、市容环境整治、市容环境示范区建设、“三高”广告牌整治、文明行业(公厕板块)创建等,加强宣传报道,形成了行业宣传主基调。与有关市级机关、新闻单位和企业集团合作,联手开展了“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的“文明用厕”专项活动、市容环境Flash动漫设计大赛活动、市容环境服务十佳明星评选活动、“放歌市容环境美”征文摄影比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容环境小卫士活动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特别是去年夏令热线期间,市区联手落实“三个二”的承诺,实践“先解决问题,后分析责任”和“跨前一步,主动协调”的理念,积极主动地解决影响社会和市民的市容环境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但是,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不足和差距。主要反映在是:一是社会宣传的影响力还不够大,特别是系统的、有分量的、形象生动的公共宣传还不够,人人重视、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据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2004年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社会满意度评议调查报告》,在社会公众反映市容环境卫生存在主要问题中,有32%的社会公众反映市容环卫宣传影响不大。联系到前两个问题,一个是违规违章多,执法力度不够,一个市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意识不强,乱丢乱扔垃圾现象普遍。因此在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与执法力度的同时,与之配合的社会宣传任务还很重。二是社会宣传的被动应付局面还没有完全摆脱。特别是有的单位或工作人员,有时面对社会的批评暴光,应对处置不够及时或者方法不当,更加重了被动应付的程度。三是社会宣传的整合优势还没有完全形成。目前,市和区,部门和部门,单位和单位之间各自为战,联系协调不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社会宣传的声音还比较分散,主旋律凸现不够,行业社会宣传的整体优势还没得到充分的整合和发挥。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社会宣传的体系格局
    建立和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和网络,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的基础。要善于协调和努力利用各方资源来构筑社会宣传的体系和网络。加强社会宣传可以协调和利用的有效资源很多,联系当前工作实际,特别是从市级层面的工作要求出发,应当重点要抓好几个环节:
    一是健全工作系统,整合行政资源。按照统一归口、分工负责、协调一致、注重实效的要求,要尽快建立和形成一个由市局宣教部门牵头,市局机关相关处室、各区县管理和执法部门以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社会宣传工作人员组成的社会宣传组织协调网络,组织、策划、协调和落实社会宣传工作。牵头部门搞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工作,构筑一个比较完善的工作格局和系统网络。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整合阵地资源。首先,要办好上海市容环卫网站,进一步丰富网站栏目内容,努力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和社会影响力。其次,要办好《上海市容环卫》刊物,使之更好地适应“一办两局”新职能的要求,提高刊物的权威性、指导性和服务性。第三,要办好与有关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专版、专栏和节目,不断提高内容质量,提高收听、收看和阅读率。此外,要积极拓展和办好公益广告等宣传渠道,努力扩大社会影响。
    三是加强互动联系,整合社会资源。着力拓展“三个平台”:一个是与新闻媒体联系的平台,充分运用和积极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来推进市容环境的宣传和建设;一个是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平台,主动加强同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横向协作,共同营造市容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一个是与市民群众联系的平台,积极深入街道社区,直接与市民群众对话和宣传,努力夯实市容环境建设的群众基础。
    四是培育多支队伍,整合队伍资源。认真抓好市容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发挥其爱护市容环境、倡导文明行为的示范员,宣传法规规章和公德意识的宣传员,沟通管理部门与社区群众同创文明的联络员,劝阻影响环境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员的作用。会同团市委、市教委等继续组织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环境小卫士、红领巾护河队、小公民保洁队等活动,充分发挥大、中、小学生在宣传和推进市容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市容环境自愿者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市容环境自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市民群众在推进市容环境建设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督促的作用。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社会宣传的常态运行
    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是实现常态运行和长效管理的基础和保证。进一步加强社会宣传,必须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若干机制的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互动沟通机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一个是建立主要新闻媒体新闻部门主管领导的定期座谈制度,通报重点工作、重要事件,策划重大宣传报道,保证上稿质量;一个是建立与《新闻坊》、《新闻透视》、《东视广角》等与市民联系密切的特色新闻栏目的信息沟通联络渠道,充分了解舆情民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一个是定期召开条线记者的新闻通气会,主动引导新闻媒体,组织好每一阶段的社会宣传工作。各区县还要十分重视与区县新闻报刊、电台、有线电视的互动沟通,拓宽与街道社区沟通联络的渠道。
    二是建立健全宣传报道组织策划机制。按照“服务大局,整体部署,分工实施,各司其责”的原则,由市局宣教部门牵头承担起组织策划宣传报道的职能。每年初制定全年度社会宣传指导计划,每阶段(季度)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和针对市民反映集中、领导比较关注的问题,策划组织集中的宣传报道,同时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区县的指导、协调和沟通,调动各方资源,促进优势互补,努力构筑远近结合、上下联动、点面兼顾、纵横联手的社会宣传格局。
    三是建立健全重大新闻发布协调机制。凡涉及到全局性重大法规政策、重大工作活动、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突发事件以及涉及到市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由市局把握宣传口径,统一策划发布,把好舆论关,各部门不能随意对外。同时要建立健全新闻采访的必要工作程序,建立新闻发布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舆情分析反馈机制。由市局宣教部门每月汇总各方上报信息情况,建立舆情分析报告制度。要尽快建立和形成舆情分析报告的联络通道。重点要建立市局内部宣教部门与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沟通制度,市局与各区县的信息沟通制度,市容环境协管员队伍深入社区、反映舆情民意的制度,以及市容环卫投诉中心督办社会和媒体反映问题的制度等。要落实突发事件随时报、重大事件每天报、日常分析定期报的要求,尤其对新闻媒体的重大“暴光事件”,必须做到快速反映,妥善处理,使舆情分析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工作大局服务。
    五是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市局将各区县、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社会宣传职能和开展社会宣传的工作状况,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对各区县、各单位和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六是建立社会宣传保障机制。各区县和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和落实专人负责社会宣传工作。各级领导要为负责社会宣传的部门和人员创造工作条件,参加必要的会议,了解必须的信息,力求做到在研究策划重大工作的同时,研究策划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掌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各单位要确保社会宣传工作的经费,加大对社会宣传的投入,确保社会宣传有声有色,形成氛围。
四、进一步探索规律,提高社会宣传的艺术水平
    社会宣传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门科学。加强社会宣传,要善于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探索和把握工作的规律性,不断提高社会宣传的成效和水平。
    首先,社会宣传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推进中心工作、塑造行业形象和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服务。坚持把加强社会宣传与推进和落实迎世博的各项目标任务,与开展上海市容环境的综合建设,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与落实市容环境门前责任制,与推进和落实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以及与整治和解决市容环境“顽症”和克服不良陋习等紧密结合起来,虚实结合,重在实践。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服务人员一定要牢固确立“一岗两责”的观念,既要当好市容环境的管理者、服务者,又要当好市容环境的宣传员、示范员。
    其次,社会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注重社会效果。要紧贴社会和行业实际,全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按照“三贴近”要求,唱响行业社会宣传的主旋律,为推进市容环境建设鸣锣开道。力求做到重点工作集中宣传,形成声势;法规政策深入宣传,入耳入脑;热点问题引导宣传,把好导向;难点工作深度宣传,共寻对策;典型事例反复宣传,发扬光大。在加强正面宣传的过程中,要大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大力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用大道理管住小道理,让小道理融入大道理,增强社会和市民的市容环境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三,社会宣传要总结探索规律,提高工作水平。比如政策法规宣传要力求生动形象、深入浅出,善于站在市民的角度来宣传,引导和帮助市民知情、释疑、解惑;成就宣传要力求鲜活实在,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善于将大成就转化为市民群众感受到的小成就,转化为市民群众已经得到的实惠和变化;典型宣传要力求出情,有思想、有感情、有品格、有血有肉,克服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魂的毛病,通过过程、细节、精神、背景等深入发掘,生动地来展示行业的精神、行业的形象,从而进一步提高社会宣传的成效。(作者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党委委员 局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