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诉评析:创建生态文明 保护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09/5/4 13:30: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澳大利亚——鹈鹕           保护野生动物宣传       崇明东滩野生动物保护
 
  生态文明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它体现了人们尊重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形态。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生态文明观念已经超越固有的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成为一种人类共有的普世价值观。生态环保运动也早已超越各种制度之争和国家界限,成为全人类最具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的“共同语言”。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中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并明确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这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对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重要意义。可以说,把生态文明写入中共十七大报告,是党的科学与和谐发展执政理念的一次升华,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重要体现。
  然而,对于生态文明意味着什么,又怎样去建设生态文明,多年来理论学术界谈之甚少。2007年12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研讨会,无疑是对生态文明建设内涵的一次有益探索,在促进我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提出,林业作为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和纽带,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关系着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建设生态文明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生力军,要在促进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相处中发挥更大作用。野生动物是大自然亿万年进化的产物,是以森林为主体的陆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链条,在维护和优化生态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野生动物以其特有的物种效应更是和城市市容环境、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护野生动植物更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鲜活内容,关系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或缺。
  为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中国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方面进行着各种尝试。上海作为中国第一大城市,不仅是中国重要的科技、贸易、金融和信息中心,更是一个国际文化交流和融合的地方。近年来,上海不仅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城市市容的生态建设方面,同样也有很大的进展。
  
  一、 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物种多样性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保护野生动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各种重要的生态系统及其环境,拯救濒于灭绝的物种,保护自然历史遗产而划定的进行保护和管理的特殊地域的总称。自然保护区通过保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为野生动物提供生存所需要的觅食、休息、隐蔽、繁殖等重要场所,一些珍稀、濒危的动植物在此得到安全“庇护”而能继续生存。
  自然保护区的最大作用是保护野生物种多样性,它是各种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天然储存库”,也是自然界野生物种宝贵种质资源的“物种基因库”。人类利用生物物种的历史证明,我们不能预言哪一种生物将对我们有用。有些似乎没有用途的物种或许某天突然变成医药、工业、农业育种和科学研究方面极为珍贵甚至不可代替的原料,这方面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例如许多原始的、分布区极其受限的野生植物,它们本身的产量可能很低,但往往却是培育抗病虫害品种的唯一来源。由于对犰狳和北极熊的及时保护,目前其种群数量已经稳步上升,而近年来的意外发现更是给科学家们一个莫大的惊喜。研究发现,犰狳是迄今所知人类以外唯一能患上麻风病的动物,这就可能使用犰狳作为麻风病的模型动物来研究麻风病的生物学机理,对寻求该病的有效治疗方法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北极熊的毛是罕见的高效吸热器,这同样为设计并制造御寒衣物及太阳能吸收器提供了宝贵的线索。
  自然保护区的第二大功能是充当科学研究的天然“实验室”。自然保护区里保持有完整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物种、生物群落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为进行各种生物学、生态学、地质学、古生物学及其他学科等的研究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为种群和物种的演变与发展,为环境的监测和定位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展示平台。
  目前上海市共有自然保护区四处,保护面积达7万多公顷,在数量和保护类别上已经较为完善,且四处自然保护区各具特色,也是优美市容的一种写照。其中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鸟类乐园”之称,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野生鸟类集居、栖息地,已经成为东亚候鸟迁徙的最大“驿站”。而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则是全球重要的生态敏感区,是中华鲟生命周期中唯一的、数量最集中和栖息时间最长的天然集中栖息场所,也是其他洄游鱼类的重要通道和索饵产卵的重要场所,有着极高的保护价值。
  除自然保护区外,在城市中设计和培育不同类型的生物栖息地,让人类与动植物在城市中友好相处的“回归大自然”理念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城市设计思潮,一些国家在这一方面进行了尝试。如英国正在试图在现代城市中创建众多极具生态意韵的“城市生态区”,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伦敦坎姆雷大街自然公园。该公园原先只是一个废弃的火车站。从1981年起,生态学家和园林建筑师们共同合作,花了近四年时间,在这里种植了乔木、灌木和各种花卉,铺设了草地,堆起了沙丘,还建造了一个人工池塘,种上了芦苇,为多种生物建造了一个理想的“家园”。多种多样的生态群落,吸引了大量野生生物,使其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野生动植物乐园。而日本的奈良市又是另外一种方式,众所周知,奈良市因拥有大量的梅花鹿而闻名于世,目前估计全市自由生活的梅花鹿有1200余头,几乎随处可见,走进这里,仿佛步入了梅花鹿的“生态家园”。奈良市通过城市设计和规范,为梅花鹿的栖息生存留出了大量空间,形成没有围墙禁锢的梅花鹿“乐园”,与这个古城完全融合在了一起。
  我国在城市建设中间,这种生态“斑块”也开始形成。如上海科技馆外的一小片人工开掘的水塘形成了“生态池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这个小小的池塘中,很多鱼类和水生动物生活在这里,也引来了水鸟栖息,不时吸引游客驻足观看,为城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山东济南,近几年秋冬时节,在济南环城公园护城河南门水域中活跃着一小群可爱的野生鸟类——小(pi)(ti)(tachybatus rificallis),这群“鸟类天使”引起泉城人们的好奇和关注:大家辗转相告,纷纷前来观鸟,摄影爱好者争相拍下这美好的瞬间留为永恒的记忆;更成为新闻记者们争先报道的热门新闻,在泉城济南已传为佳话。由于有市民自发的保护,近来数量增至30多只。在城市的闹市区的小片水域内,有野生水鸟长时期居留,这在全国是罕见的,独一无二的。这充分展现了泉城济南的美好形象和诱人的魅力,显示了泉城保泉工程的出色业绩和泉城人民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注重生态文明的高尚精神风貌。济南市民建议政府建立全国第一个闹市中的“袖珍自然保护区”(宽50米、长100米)——“泉城湖”。
  而香港的郊野公园,更是为市民的周末休闲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到去处,上世纪70年代, 香港经济起飞以后, 富裕的市民把周末休闲旅游放到了东南亚国家,大量资金流出岛外。后来通过大力生态建设,香港的大部分郊区建成为郊野公园,这些充满野趣的郊野公园吸引了大量市民来此欢度周末。

 
  二、 进行种群生态恢复,保证濒危动物长期生存
  上海作为一个高度现代化的大城市,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部分原有的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可避免地变成了高楼大厦及道路交通用地,这也是历史的必然。但能不能在利用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同时,保留一块动物赖以生存的乐园,而使原有世世代代栖息在这里的野生动物与人类和睦相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我们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生活在城市周边的野生动物是能够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进程而与人类朋友和谐共存的。
  虽然城市中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庞大,但可以把它的种群数量维持在一个可长期生存的最小种群数量以上,我们称之为最小可生存种群(mvp ,minimum viable population)。国际上许多国家立法保护野生动物,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保证所有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维持在最小可生存种群数量以上。一旦发现某动物数量急剧下降并有可能低于最小可生存种群数量时,政府会立即立项拨出专款来保护该物种。否则,任何人都可以到法院起诉,告有关部门不作为而违法。利用最小可生存种群概念,一些国家已经成功地恢复了许多濒危地物种,如美国的黑足鼬、墨西哥的狼和德国的猞猁等,其数量曾一度低于最小可生存种群,经过近些年的不断努力,目前这些物种都已恢复到可长期生存的种群数量以上。
  借鉴这些国际上的成功例子,上海市也在积极地为保护濒危物种而进行着不懈的努力。上海郊区原来有许多狗獾生存,但近年来,建设用地的需要,狗獾的栖息地急剧缩小,其种群数量已濒临灭绝。为了保护这种土生土长的动物,防止它从上海市灭绝,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会同奉贤区林业署和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开展了狗獾的种群恢复工作。该项目计划在上海奉贤地区建立多个狗獾栖息地,采用引进、促繁、释放等措施,在奉贤试点逐步恢复当地的獾类种群。项目成功以后,再在上海原有狗獾的各区县恢复狗獾种群,使上海郊区獾类种群的数量达到能长期生存的最小可生存种群数量的阈值以上。
  
  三、 提高保护意识,加强监管力度
  建设生态文明,需要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向社会提供丰富生态物质产品的同时,也需要积极促进生态文化的建设与繁荣。生态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公益事业,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这就需要向社会普及生态知识,宣传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典型,努力构建主题突出、内容丰富、贴近生活、富有感染力的生态文化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尊重自然生命的世界观及和谐统一的道德观的文化氛围。
  “爱鸟周”是中国为保护鸟类、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而开展的一项较为深入人心的活动。1981年9月,中国国务院批转了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报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要认真执行,并确定在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为“爱鸟周”,在此期间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召开爱鸟周广播大会,举行爱鸟周学术报告会,悬挂人工鸟巢,发放和张贴爱鸟宣传画等。“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则主要开展提倡不吃野生动物的饮食文明教育,提倡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坚决制止人接触可能传染非典和“禽流感”的动物,不要干涉迁徙栖息的鸟类等动物。
  “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的目的就是宣传尊重自然、热爱生命、保护自然、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让更多的公众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以此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生态建设。
  与此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管力度也是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野生动物的一项重要举措。
  野生动物的贸易由来已久。与其他自然资源一样,野生动物的利用也经历了4个阶段的演化,即原始型的依附性利用、传统型的改造性利用、现代型的掠夺性利用和未来型的协调性利用。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体现了人对自然资源利用认识的提高,也表现出人对自然资源认识的深化。
  野生动物生存状况的恶化使人们很快行动起来保护它们,研究其致危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由于经济利用而导致的过度开发。wilcove等分析了美国《濒危物种法案》核准的1880种受危或濒危物种后提出,17%的物种受到过度开发的威胁,是仅次于栖息地丧失、外来种引入的第三大致危因素。我国兽类受威胁的主要原因是捕杀和栖息地遭到破坏,其中捕杀是最重要的原因,而野生动物贸易是刺激捕杀活动的根源。调查表明,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已经成为仅次于毒品的第二大走私行为。
  从各国实践经验来看,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有着非常重要而又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我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单》等法律文件,并且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果。随着法律条例的实施,一些问题也表现出来。如法律框架完整,但不够精细,缺乏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在应对特殊物种的非法贸易时,震慑和管制效果不明显,可操作性不强。建议针对非法贸易和滥捕滥猎的指向性物种或动物类群,制定专门的法律。
  生态文明应成为社会主义文明体系的基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离不开生态文明,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不可逆转的生存危机。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前提”。21世纪是一个生态文明的世纪。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将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以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来换取一时经济繁荣的做法日益不可取。正是这种觉醒,推动着人类文明进行着一场深刻的变革。人们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研究和实践活动推上当今社会发展主旋律的位置,进而成为全球性的时代潮流。它预示着人类即将进入一个崭新的文明时代,即生态文明建设时代。
  

(作者:徐宏发,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志刚,博士生)
  
(配图/谢志刚 宁志超 邵海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