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容建设和管理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8/4/25 15:06:0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本文照片/吴可轮提供)

作者:刘会勇

    现代化的特大型城市的市容环境,应当放在大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的角度去思考。这不仅是为营造2010年上海世博会市容环境的需要,更是建设和谐社会、关注民生,搞好社会建设的需要。
    一、 转变理念,创新管理思路
    目前,我们在观念上和理念上还不够创新,对创新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我们提出的“大市容、大环境、大卫生”和“全过程,全社会,全行业”的管理思路(以下简称“三大”、“三全”),在实践中还没能完全落到实处。这“三大”和“三全”,是市容环卫的一个理念和理论问题。
    首先,“三大”、“三全”就是必须从整个社会和整个上海的特大型城市出发,来审视和处理市容环境卫生的问题。它强调的是建设和管理的角度、范围要拓展,要将建设和管理融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在管理的深度上要延伸到社会生产、分配、消费的大系统中去。其次,它要强调的是市容环卫管理要改变传统的政府统揽的一元管理模式,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社会中介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管理模式。再之,它要强调的是,一要把视野从传统的系统内部放大到对市场的全行业的管理中去;二要把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管理手段,从传统的行政手段转向多种形式的手段并用,特别应当强调经济的、法制的群众参与的综合运用。
    这“三大”、“三全”就是:在体系构架上,要确立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参与的理念;在法制建设上,要坚持立法、执法、监督相统一的理念;在目标设计上,要体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的理念;在手段运用上,要强调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并用的理念。


二、 科学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城市市容工作水平高低与该地区的领导重视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领导重视大市容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就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人力、财力、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管理成效也就较明显。因此,领导重视是实现大市容建设和管理工作良好态势的必要前提。在日常工作中,领导应重视与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对上而言,领导应注重与上级领导沟通交流,及时反应实际工作中的形势、特点和难点,引起上级的高度重视,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管理部门在政策、资金、人力以及物力等方面的强大支持。对下而言,领导应注重调研,及时掌握大市容建管实际工作中的适时问题,适时调整对策,以争取掌控态势的主动性。
    为此,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是搞好大市容建管工作的组织保障,同样管理体制的优劣左右着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和完善一个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政令畅通,应当成为推动城市大市容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的关键。
    作为城市运行重要元素之一的市容管理,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并完善大市容的法律体系,用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政府工作和市民的个人行为是保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依法行政”的必要条件。从上海的情况看,虽然市容管理领域的法律框架己经形成,但在整体性、适时性、社会知晓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依然存在。
    因此,当前应注重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真正利用和严格落实。各项规划、审批和监管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办事,维护和确保良好的大市容秩序。同时,应建立一定的法规发布程序,使人人知晓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并且还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使其内容尽量覆盖大市容管理的全部,减少盲区,体现时代的特点和要求,为大市容建设和管理提供适时的法律保障。
    城市总是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在开发、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市容面貌也同时在改变着,因此,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布局将对大市容工作产生重要而又长期性的影响。如商业网点、道路桥梁、工业、商业与交通等等,都会不同程度地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市容。所以,缺乏统筹规划和布局的不合理,就会增加环境压力,破坏城市市容景观,影响城市品质。这是城市大市容建设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城市市容面貌具有可变性、反复性和广泛性的特征。因此,从长计议,变突击整治为正常性工作,依靠日常管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就是长效管理。抓大市容建设和管理工作必须有一系列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其中,网格化管理在构建区域性的保洁、管理、执法、责任人“四位一体”的模式中成为关键。实现网格内定人、定岗、定责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大市容的有效管理性;而市容环境实现达标建设的“三类区域”是针对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相应开展的有效提升,进而透过辐射效应带动全区乃至全市的市容环境质量的提升;在开展中的“市容环境综合门责管理”,是提高道路两侧市容市貌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垃圾不落地”的活动,则旨在改变业主的陋习,从而在源头上解决沿街商店(单位)门前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而“十大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是为了解决一些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民办好实事。
    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如能全面得到落实,一定会稳步推动全市的大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

三、 注重源头,破解大市容建设管理症结
    城市的发展与变化,对大市容环境建设管理也应当相应地做出动态性、反复性和多变性的建设与管理的要求,不能因循守旧,一成不变,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适时地调整相应的工作对策,实现规律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在工作中应善于总结,善于摸索,勇于创新,从源头上和用发展的观点,来谋求工作中的新突破。
    在日常工作中许多问题的出现,关键是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管理措施、管理办法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造成的。因此,引入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考核机制是十分重要和必需的。


    这些机制的设计,要体现公开、公平和透明,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亦可采取市民测评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听证等方式。对卓有成效的综合表彰和奖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的予以通报批评,探索和建立“摘牌”等退出机制,这是为了督促各部门切实加强大市容建设管理,巩固成效所必要的机制。
    长期以来,乱设摊、跨门营业、违章搭建、黑色广告以及“三乱”(乱招帖、乱涂写、乱刻画)等现象是城市大市容管理的顽症难点所在,具有易反复、难取缔等特点,严重影响了城市面貌,阻碍了城市品位的提升和城市形象的塑造。究其原因,有着一定的社会根源以及与市民法律意识、道德意识的薄弱及其长期以来形成的陋习有关。因此,应该从这些问题的根源着手,遵循“以人为本”的方针,正确解决好市容环境与繁荣社会经济,市容整洁与再就业人员谋生难等矛盾,实现市容管理工作的标本兼治,体现和做到长效化、稳定化。
    正确处理好“堵”与“疏”的关系,是实现大市容建设管理的良策之一,也是实现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必要举措。实践证明,仅靠堵是不够的,依法行政也不能是一“罚”了之,一“逐”了之,一“拆”了之,而应该是“堵与疏结合、纠与建并举”。特别是对于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现象,可与公安、工商、城管等单位积极联手,从长远的角度,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城区适宜地段(块)开辟必要的经营地点,扩大经营场所,引导经营者入点、入室、入市经营,彻底根治这些问题。另一方面,也应与街道、社保等有关单位协调,广辟再就业渠道,疏导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使其有所为。在实行整治的同时,也可协调有关部门修建一些专门的广告栏,使之规范化、整洁化。同时,应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从增强市民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提高市民素质的角度入手,通过合理的、有效的处罚制度来加以惩治与督促,以改变不文明的行为。另外,乱招贴、乱涂写、乱刻画从现象看是城市市容的顽症,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特别是违法行医、办理证件)。只有执法部门从源头上查处、打击,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从事城市大市容建设管理的部门和人员,提高自身的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基础。这支队伍的建设,既关系到大市容建设管理的对外形象,也关系到内部素质和职能的正常发挥。因此建立起一支“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素质优良”的大市容队伍,是搞好大环境、大卫生工作,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创造良好城市形象的基本条件。
    随着大市容工作向综合管理方向的发展和外延的不断扩大,所涉及的专业面也越来越广,学科交叉的现象也越来越明显。因此,我们所具备的专业理念和知识,也必需随之不断地更新和“扩容”。比如,规划管理、法规管理、科技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应该积极予以了解、熟知和掌握,不能总满足于当前的有限的知识水平。另外,提高综合的知识水平、综合的组织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等等应当成为必修课,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是做好大市容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要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行业的文明建设,行业的形象建设,全面落实大市容“跨前一步,为民服务”要求,使大市容、大环境、大卫生在市民的满意率中有一个明显提高。

(作者:上海市普陀区市容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