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论坛:切实解决好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的关键在于给可回收物出路
发布时间:2019/6/19 11:00:30       来源:绿色上海       【字体:

杨文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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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悦

 

编者按: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年在人代会上高票通过, 其条文的诞生过程,也倾注着广大政协委员们的努力。本刊摘要刊发的这篇内容,是获得上海市政协 2018 年度优秀提案奖提案摘要,由杨文悦领衔撰写。

 

一、背景情况

2011 年以来,垃圾治理按照“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思路,推进了“技术、政策、社会三大系统”建设,扩大了垃圾分类的社会认同度和参与面,探索了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但对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上海在进一步提高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末端无害化处臵,以及“源头减量、全程分类” 上还有较大差距,还需要下更大功夫。从调研情况看,上海垃圾无害化处理总体基础较好,按照国办文件精神制定的《建立和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即将正式实施,深入研究方案发现,其中对于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的措施落实,相对于其他方面尚显相对不足。

 

二、问题及分析

通过走访、现场调研和网上资料查询,对于目前资源化利用和源头减量的政策导向和实施情况,可见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1.可回收物交投网点不便捷,垃圾减量效果不明显

可回收物交投网点缺乏系统设计,回收市场机制失灵,居民及单位产生的生活源废弃物与可回收物的收集处臵渠道不畅不便,甚至不断萎缩, 致使可回收物出路无稳定保障的矛盾日益凸显, 影响了源头分类的积极性。据了解,2016 年增量中的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占到 3%,可见,“垃圾” 资源化利用明显不足,同时也导致垃圾末端处臵压力越来越大。

2.再生资源分拣“点站场”缺少系统规划, 导致回收企业举步维艰

可回收物需经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回收点回收,再由中转站周转集中到分拣场,进行精细化分拣。这样的分拣“点站场”仅靠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难以布局。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规划要求,回收场地面积应当不小于 2000 平方米。调研发现,目前上海仅有一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场,其他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在与地方政府协商场地时,大都得不到支持,或以本地不需要这个产业为由加以拒绝, 由此挫伤了企业积极性,也降低了再生资源利用率。

3.再生资源产品利用强制性不足,政策导向不明

工信部《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明确,循环利用纺织纤维量占全部纤维加工量比重继续增加。可见,国家资源循环利用的力度在不断增强。然而,上海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发展和再生产品的利用,要不要政府介入、公共财政该不该补贴扶持、怎么扶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品出路和市场培育等系统性问题还没有明确态度和相关政策,政府与市场“失灵” 现象并存。

 

三、几点建议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上海要建设成为全球卓越城市,成为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垃圾“三化”处理应是题中之义,理应走在全国前列。为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重构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运行体系,提升垃圾分类便捷度

绿化市容、商务、住建、房管部门要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以企业为主体,明确规则,在居民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方便交投出售, 让居民和单位在交投点就可出售各类可回收物。对居民实行“多卡合一,一卡通用”服务,持有一张卡就可实现湿垃圾、再生资源的统一积分或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和生活垃圾清运“两网融合” 建设。

2.加快建立垃圾分拣“点站场”物流体系, 夯实垃圾资源化利用基础

以政府为主导,规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 合理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分拣“点站场”。通过新、改、扩建等方式,如,可以街道(镇)为单元, 依托现有中转设施或通过空间规划拓展,建立具备中转、分拣、交投功能的再生资源转运站;可以区为单元,发改部门要牵头借助土地结构调整和升级,鼓励接纳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入,建立具备中转、分拣功能的再生资源集散场。

3.政策导向让可回收物有真正“出路”,增强垃圾分类的支持力度

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发展以及产业链的形成, 事关垃圾“三化”的落地做实。宏观政策制定部门要建立政策保障机制,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要研究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支持社会企业跨区服务、做大做强;出台再生产品利用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消费者更多利用再生产品。

 

(作者:上海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市政协人资环建委副主任)

(本文由作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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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提案奖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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