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绿容〔2010〕384号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 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绿化行业行政许可审核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 结合本市实际,修改完善了《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现将本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上海市绿化行政许可审核若干规定》(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