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