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
沪绿容〔2023〕221号[文号]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静安区市北高新园区(东部片区)新建公共绿地项目
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标题]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关于上报静安区市北高新园区(东部片区)新建公共绿地项目设计方案的请示》(静绿容〔2023〕26号)收悉,根据《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公园设计规范》、《绿地设计规范》等规范要求,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范围
项目位于静安区大宁路街道,东至寿阳路,南至汶水路,西至共和新路,北至江场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1862m2(以实测为准)。
二、项目定位
原则同意项目定位和功能布局,本项目定位为“以‘公园+’和‘+公园’为导向,强化青年活动需求,融合多元化生活与生态需求的开放式绿地”,形成青年活力区、厂房记忆区、绿色科技区三个功能分区。
三、建设规模
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园路铺装、配套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总面积51862平方米,其中陆域面积51712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99.71%;水体面积150平方米,占用地总面积的0.29%。其中绿化种植面积36303平方米,占陆域面积的70.2%;道路广场面积11609平方米,占陆域面积的22.45%;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占陆域面积的7.35%。本项目新种植株2315株,绿化乔木覆盖率70.3%,彩化树种占比70%,珍贵化树种占比10%。
表1:规划范围内用地构成表
指标名称 单位 面积指标 比例(%)
规划绿地总面积 M2 51862 100
其中 陆域面积 M2 51712 99.71
其中 绿化种植面积 M2 36303 70.2
道路广场面积 M2 11609 22.45
建筑占地面积 M2 3800 7.35
水体面积 M2 150 0.29
四、建筑控制
原则同意项目内地上建(构)筑物及地下车库布局、规模。地上各建筑构筑物控制如下:
表2:建(构)筑物功能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层数 檐口高度(米) 功能 备注
1 道班房 150 225 2 7 养护管理服务 新建
2 采光、电梯井 143 143 1 3.5 人防出口 新建
3 市北青年文化活动中心) 3221 3221 1 13 游客服务 保留
4 专家楼 228.3 406.82 2 7 管理服务 保留
5 烟囱 45 45 1 29.9 景观观赏 保留
6 碉堡 12.5 12.5 1 2.1 景观观赏 保留
五、下一步优化意见
(一)关于总体设计。统筹考虑区域布局及周边环境的整体设计,合理衔接城市道路和绿地园路系统,兼顾生态防护属性与园林景观营造。
(二)关于竖向设计。原则同意项目挖方量19519.55立方,填方量30712.5立方。地下空间顶板覆土应大于1.5米。地形塑造应满足自然排水和景观塑造的要求,部分超过安息角的地形应采取措施,避免水土流失,确保园区安全。进土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种植设计。应针对性地考虑景观更替、植物观赏特色以及植物群落与微地形的整体协调,并满足绿化种植设计在城市主干道路侧的生态隔离、安全防护需求。
(四)关于建(构)筑物设计。建(构)筑物使用功能应遵循公益性、公共性及开放性原则,不得设置与绿地无关的、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功能。
(五)其它。应贯彻海绵城市理念,园路铺装材料应采用环保透水透气材料。加强低成本养护,达到节能、节水、节电等节约型绿地要求。
请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方案,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办理前期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合理组织施工,创建市文明工地,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质量监管,打造精品工程。
[正文内容]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 6月9 日
(此件公开发布)[信息公开]
抄送:[抄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年 月 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