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 小区业主乱扔垃圾
反映事由:

海韵馨苑小区68号和69号楼下,自7月1日物业将垃圾桶撤走后,每天都有人乱扔垃圾在原垃圾桶位置,将近5个月,物业都是宽松放纵管理,每天早晨安排保洁收拾垃圾。近日我将问题反馈给物业后,物业才立了一块牌子,牌子内容“请不要乱扔垃圾”,到一点作用也没有,请领导解决一下这个问题

投诉日期: 2019-10-27
处理日期: 2019-10-28
处理结果: 市民,您好:经现场核实,该小区的日常管理与保洁是由物业公司负责,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有居民委员会负责;建议转物业部门。
答复单位: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