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历史资料和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2018-03-26
 

(一)项目背景、历史资料

  上海“十三五”规划将生态环境建设列为重要内容,以立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新的增长点和重要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立体绿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视率,是完善上海的生态环境建设、打造海绵城市的重要内容。立体绿化是指利用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开展的绿化形式,主要包括屋顶绿化、垂直绿化、沿口绿化和棚架绿化等类型。立体绿化主要载体是建(构)筑物上,建设管理涉及到发改、财政、建设、交通、规划、住房等多部门,具有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性、社会性的特点,需要各部门、各区以及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

在资源紧缺的中心城区,立体绿化在基本不占用土地的前提下,可起到拓展绿化空间、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建筑能耗、缓解城市排水压力等多方面作用,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是实现上海特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立体绿化可以有效引导社会市民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社会各界感受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有助于立体绿化深入推广,有助于生态环境改善和文明程度提升。近年来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加大立体绿化的推进力度。

(二)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十二五”期间,立体绿化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 2015年至2018年立体绿化连续四年被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2012年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立体绿化项目予以扶持;2014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立体绿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4﹞39号)。近年来,本市还相继发布了《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31/T493-2010)、《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TJ08-75-2014)等技术规范,为立体绿化推进提供了技术保障。2015年至今,本市立体绿化在法规、规划、技术等层面,均取得突破:在法规层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在地方立法层面明确了立体绿化的建设责任、义务和权利,将立体绿化提升到与地面绿化同等重要的地位,为立体绿化的后续发展提供法规刚性支撑;在规划层面,编制、发布《上海市立体绿化专项规划》;在技术层面,相继推出了《新建项目立体绿化规划控制操作细则》、《高架桥柱立体绿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高架桥体绿化建设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政策层面,将立体绿化示范项目纳入《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之内,编制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立体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等,相关举措有效推进了全市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的进度,提高了市民对立体绿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了上海城市生态环境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