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背景、历史资料和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2017-04-17
 

  (一)项目背景、历史资料

  绿化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立体绿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资源紧缺的中心城区,立体绿化在基本不占用土地的前提下,具有拓展绿化空间、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建筑能耗、缓解城市排水压力等多方面作用。大力推进立体绿化建设,是缓解环境压力,建设美丽中国,服务市民共享生态愿望,实现上海特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立体绿化建设管理涉及到发改、财政、建设、交通、规划、住房等多部门,具有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性、社会性的特点,需要各部门、各区县以及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近年来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加大立体绿化的推进力度,立体绿化的建设数量和质量逐步提升。但相比于国内外其它大中城市,相对于上海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要求,相对于市民群众的生态需求而言,本市立体绿化的发展仍处于开创性工作阶段,具有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的现实必要性。

  立体绿化能有效引导社会市民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全社会绿化格局,有助于城市环境改善,也有助于文明提升。

  (二)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2013年以来,立体绿化多次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并同步纳入全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6年、2017年立体绿化连续三年被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2012年市发改委发布了《上海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环资﹝2012﹞088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立体绿化项目予以扶持;2014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立体绿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4﹞39号)。近年来,本市还相继发布了《屋顶绿化技术规范》(DB31/T493-2010)、《立体绿化技术规程》(DG/TJ08-75-2014)等技术规范,为立体绿化推进提供了技术保障。2015年至今,本市立体绿化在法规、规划、技术等层面,均取得突破:在法规层面,《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绿化条例〉的决定》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在地方立法层面明确了立体绿化的建设责任、义务和权利,将立体绿化提升到与地面绿化同等重要的地位,为立体绿化的后续发展提供法规刚性支撑;在规划层面,编制、发布《上海市立体绿化专项规划》;在技术层面,相继推出了《新建项目立体绿化规划控制操作细则》、《高架桥柱立体绿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高架桥体绿化建设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政策层面,将立体绿化示范项目纳入《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之内,编制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立体绿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等,相关举措有效推进了全市立体绿化项目建设的进度,提高了市民对立体绿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大幅提升了上海城市生态环境的品质。



主办: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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